我有个法国朋友买了电脑,他只懂法语,如何把W7系... 财富值98

2016-06-29 13:20发布

我想问一下我爱人19岁就在邮政局当临时工,是否可以要求邮政银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叫邮电局?,单位给签了合同,是否应该享受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资福利,她分在了邮政局,到现在已经15年了,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包括许多福利正式工能享受到她们却没有,她就一直在前台从事储蓄为务。前几年,她就在这上班,邮政局以分出了邮政银行。现在。为务能力很强,象她这种情况。合同期限是一年一签。从上班开始。待遇和正式员工也差很多。可是一直是临时工,后来邮电系统分家
6条回答
经修订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她本人在前几年单位和她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就应当享受“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 根据下面邮政局职责,邮政局属于公用企业。我国的国有企业,已经于1992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就是说,凡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属于“正式员工”,都应该享受一样的政治和福利待遇。 邮政部门职能设置及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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