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今年拟拆违500万㎡ 创建“无违建”示范点

2016-06-17 09:38发布

日前,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省政府召开。会议提出2016年依法拆除50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的目标,同时,今年要启动“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整违领导小组组长毛超峰,副省长、省整违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路参加会议并讲话。

省整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六大专项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琼府[2016]40号)和4月28日“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2016年打违工作、“无违建”创建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上,省整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住建厅厅长丁式江汇报了《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以及按照2015年11月3日整违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的《2016年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情况专项督查方案》的相关情况。

会议对2016年全省整违重点工作安排进行研究和部署,提出2016年整治违法建筑的目标是:依法拆除50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进一步削减违法建筑存量,严控新增违法建筑,初步建立防违控违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2016年整治违法建筑的主要任务有5大项、19小项。一是加强重点区域、重要部位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包括加强重点项目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整治、加强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的违法建筑整治、加强交通主干道沿线的违法建筑整治。二是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坚决控制新增违建,包括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三是强力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包括制定出台全省“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四是加强整治违法建筑保障机制建设,包括建设全省整违信息平台、建立完善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公、检、法在整违工作中的保障作用,落实全省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督导机制。五是促进整治违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发展成果,包括以整违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整违工作推动城镇建设发展、以整违工作推动乡村有序建设、以整违工作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会议还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讨论,根据该《意见》,通过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妥善处置违建历史遗留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合理利用拆后土地,规范村(居)民建房管理,增强全民依法建设意识,构建常态长效机制,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根据工作安排,2016年要启动创建“无违建”示范点试点工作,每个市县(含洋浦)至少创建1个“无违建”乡镇(街道)示范点或2个“无违建”村(社区)示范点。2017年全面铺开“无违建”点创建工作。(本文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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