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衣服欠下6万 老公称她有精神病欠款无效只赔9千

2016-12-23 18:16发布

老板娘在萧山开了15年的服装店,这位女客户是2012年上半年到2014年下半年两年时间内在她店里消费的。有时候付了一部分钱,大多数是打欠条,前前后后欠下了6万元。

老板娘状告这对夫妻,认为买服装属于家庭需要,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男人却说,这段时间老婆是患病期间,智力不健全,不可能买6万元的衣服,而且也否认看到6万元的衣服。对此他认为买卖是假的,欠款无效。老板娘这边有欠条,还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女人承诺还款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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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出检查报告单,还有一份由法院委托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女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患癔症性精神障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老板娘不服,称这个鉴定是在今年9月7日做的,不能证明女人之前也患病。但是鉴定书虽然是9月7日出具,但是女人的病例均在2013年到2014年间,女人病情从2013年延续至今,处于治疗阶段,每天都要吃药。

最后法院认为,买衣服这一点双方都承认,但是老板娘是女人认识七八年的朋友,对女人的精神状况应该有所了解,而且一年多买了6万多的衣服,明显不合理。最后判决女人支付购买衣服的欠款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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