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就近期发生的多起严重事故征候和不安全事件,分别对东方航空公司、奥凯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泰国东方航空公司、阿联酋航空公司实施了行政约见,并通报了处罚决定。民航局要求五家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有效控制运行中的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飞行安全,特别要求国内三家公司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训练、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服务的关系,加强系统安全建设,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保航空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5月1日,东航四川分公司A319/B-6430飞机执行成都至康定航班,在康定机场降落时跑道外接地,构成一起严重事故征候。民航局依法决定对当事机长和副驾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暂停东航四川分公司新增航线、航班、加班和包机申请,整改期间削减东航四川分公司飞行小时数,同时处以罚款。
4月27日,奥凯航空公司B737-300/B-2117货机执行广州至西安航班,在广州白云机场起飞时,因飞机方向发生偏转,机组处置不当,飞机侧滑打转后偏出跑道,构成一起严重事故征候。民航局依法决定对当事机长和副驾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暂停该公司包括航权、航班、时刻、航空器引进、新增运行项目在内的新增申请,中止2016年度该公司引进货机的批准流程,整改期间削减该公司B737机型5%的飞行小时数。
4月12日,厦门航空公司B737-800/B-5302飞机执行杭州至广州航班,在广州白云机场落地过程中机尾擦地损伤超标,构成一起严重事故征候。民航局依法决定对当事机长和副驾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整改期间暂停厦航加班包机。
4月11日,泰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普吉至南宁OX616航班在南宁落地后发现左前轮丢失。此外,民航局在日常监察中,还发现其存在多处违法违规问题。民航局决定依法削减该公司在华5个定期航点(成都、西安、南昌、重庆、南京),削减其5架在华运行的飞机,暂停批准其新增在华航点、飞机申请,处以人民币29000元罚款,并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其提高在华运行安全水平。
1月23日,阿联酋航空公司A-380/A6-EES飞机执行迪拜至北京航班,在首都国际机场降落过程中先后两次因低高度遇到风切变复飞,机组在第三次降落时宣布油量紧急状态,造成一起因天气意外原因导致的严重事故征候,且当事机长在事发后拒不配合民航局监察员的调查。此前,负责外航监管工作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就阿联酋航空近年来在华发生的低油量事件发布了两次安全提示。鉴于事件的严重性,民航局依法决定半年内暂停阿联酋航空在华增加航点和飞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