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全国中小学须公布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2016-05-10 11:58发布

(原标题:国务院:全国中小学须公布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京华时报讯 昨天,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据了解,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案例

近年来校园暴力欺凌案频发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通过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有43起,发生地包括北京、上海、广西、云南、辽宁、海南等地。

据媒体报道,有些校园暴力事件情节恶劣,令人震惊,还有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

如海南临高县东英镇几名女生因QQ聊天发生口角,4人对另外一名女生围殴、侮辱,并录制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络关注。

山东省兰陵县8名中学女生对兰陵县实验中学一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

江苏省4名女生把一名17岁女生带至宾馆内,将其衣服扒光并进行殴打,并将现场照片上传至QQ空间。

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厕所并被强迫吸食大便。对方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

>>观察

教育部长曾表态:“很痛心”

记者注意到,对校园暴力的关注上升到国家层面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对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公开表态“很痛心”。他当时就表示,近期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欺凌现象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袁贵仁认为,孩子安全问题是头等要紧的大事。教育部门包括公安部门都高度重视,要努力打造平安校园,既要防止外来的伤害,也要防止内部学生之间的伤害。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对校园暴力事件表示关注,并提了不少相关议案和提案,呼吁社会关注校园欺凌事件。如全国人大代表刘晓

翠建议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即便是未成年人,只要触犯刑律,并达到了一定的后果,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也明确表态“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尤其是那些有炫耀心理,以施暴为荣传播暴力视频的孩子,必须加大惩罚力度,不能以尚未成年就不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