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工资纠纷杀死老板一家三口被判死刑

2016-05-15 06:08发布

(原标题:“温州双屿惨案”开庭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范某在庭审现场
被告人范某在庭审现场

因结算工资引发纠纷,男子竟然持刀杀害老板一家三口,并将老板娘捅成重伤。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持刀行凶致三死两伤

被告人范某来自江西,今年38岁。去年4月下旬,范某来到周某办的加工厂务工。同年6月6日,范某提出辞职后因工资结算问题与老板周某发生纠纷。

6月8日晚,范某携带两把水果刀,来到鹿城双屿双岙工业区某号三楼周某的卧室,见周某与儿子、女儿正在玩耍,便持刀捅了周某多刀,致周某倒地后,又将在旁哭泣的周某女儿和儿子捅倒。

接着,范某又到楼下车间对正在做工的周某妻子杨某捅刺数刀,随后被一名工人制服,这名工人在搏斗中受伤。

周某及其儿子、女儿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妻子杨某的伤势程度为重伤,工人为轻微伤。

交代杀人动机是老板“漠视”

当检方问被告人范某为什么行凶时,范某回答是因为老板周某的“漠视”。庭审现场,范某说:“不给我钱,至少要和我解释下,但他直接就说没有,这让我难以接受。”

据范某供述,去年6月5日晚上,他和周某夫妇就请假问题谈不拢,就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工钱,遭到周某夫妇拒绝。

接下来两天,范某两次提出结算工钱遭拒。6月8日晚上,范某进到周某卧室,再次提出结算工资遭拒,便持刀捅向周某……

辩护律师认为,周某拒付工资是本案发生的导火索,也是悲剧的开始。公诉方认为,在本案起因上,周某并无过错。经审查,周某的加工厂是每月月底结算工资。5月底,周某已与范某结算过一次工资,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不发放的情况。

两个孩子哭闹让凶手紧张

根据庭审现场,范某告诉法官,周某应该要给他5000元左右的工资。

当法官问范某:“当你第一刀捅向周某,他说了句‘兄弟,有话好说’,为什么还接着捅刺?”范某给出的回答是:“我当时已经失去了理智!”据范某称,第一刀捅下去的时候,已经失去理智,而且脑袋混乱,听到孩子在吵、在哭,一紧张就做出了不理智的举动。

而对于又折返到楼下刺杀有孕在身的老板娘,范某给出的回答是:“这次要不到工资,她也有责任。和我无冤无仇的,我不找,有仇的,就要报仇。”

法院判处被告死刑

被告人范某持刀故意杀人,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因工资结算纠纷引发,被告人未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却采取极端、残忍的手段杀害包括两名无辜幼儿在内的三名被害人,并致一名被害人(孕妇)重伤,故被害人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责任。被告人范某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所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但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范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范某赔偿周某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