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超标办公室里的玄门左道:壁柜装暗门打隔断

2016-05-18 03:15发布

(原标题:官员超标办公室里的“玄门左道”)

官员超标办公室里的玄门左道:壁柜装暗门打隔断
(网络图片)

昨日,中纪委发表题为“安徽省界首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申慧亮违纪问题剖析”的文章指出,申的办公室门口提示牌显示有2人办公,实际为1人使用;壁柜上伪装的“暗门”背后别有洞天。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注意到,随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纠“四风”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转变作风、以身作则。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化,他们悄悄地穿上了“隐身衣”,钻进了“青纱帐”,打起了“游击战”。

超标办公室壁柜上伪装“暗门”

“你是否严格执行了办公用房标准?”2016年1月19日上午,安徽阜阳市委巡察组在对界首市财政局暗访时发现,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申慧亮的办公室门口提示牌显示使用人为申慧亮、郭立军二人,但实际上只有申慧亮1人使用。

申慧亮信誓旦旦地告诉暗访人员,自己的办公用房本来是超标准的,但在办公用房清理中,打了一组壁柜,将超标的面积隔离了出去。

“把这个柜门打开一下。”在仔细查看申慧亮办公室内整改情况时,暗访组发现壁柜有一个柜门是自上而下的,造型上有些奇怪,就要求其打开柜门看看具体的构造。

申慧亮这时有点慌张,不愿意打开柜门,这一反常举动更是引起暗访人员高度警觉。

最后柜门被打开,原来里面别有一番“洞天”:柜门原来是个“暗门”,里面隔出一间小屋,放置有一张沙发床和书柜,俨然是个休息室。

后经实地测量,申慧亮办公室面积超标6.36平方米。

“原以为办公室略微超标不过是一桩小事,便没有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思想上稍一松懈就犯了错误,今后还是要时常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谈及自己的违纪行为,申慧亮懊悔不已。

安徽省纲委人员分析,申慧亮明知办公用房超标,不但不积极整改,反而将办公室使用人员设定为2人,以暗门做掩饰,搞变通、假整改,在组织调查情况时刻意隐瞒、妄图蒙混过关,折射的是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淡薄,透视的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阳奉阴违。

最终,申慧亮因违反规定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暗室”里床铺、电视、冰箱一应俱全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发现,类似情况并不鲜见。

2013年8月,天津市西青区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时发现,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党委书记高祝杰所用办公室为套间306室,里外两间,外间办公,里间作休息室,属于严重超标。

为应对检查,高祝杰欺瞒组织,明里将303室作为自己的办公用房,暗里却攥着306室钥匙不放,实际仍为他个人使用。

集中清理后,高祝杰自认为“风头”已过,又打起了如意算盘。为规避组织监督检查,他让人将306室的里间门,用一组没有后挡板的衣柜进行伪装,玩起“障眼法”,形成暗门暗室。

经过伪装的306室,单从外表看,仅为一普通单间,一侧墙壁摆满书柜及衣柜,与一般办公用房无异,而打开衣柜门,里面却是别有洞天,里间床铺、电视、冰箱、洗浴等设施一应俱全,办公室犹如高级宾馆。

高祝杰处心积虑占用两套办公室,303室使用面积28.63平方米,306室使用面积48.47平方米,共超标53.1平方米。

今年4月20日,经天津市西青区委批准,西青区纪委对高祝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医院病房改成自己的豪华办公室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翁冠裕竟然把病房改成自己的豪华办公室。去年10月9日,有网友投诉,反映翁冠裕上任伊始就装修办公室并严重超标。

“职务提升了,办公室也要升级扩大,这样才够气派。”这是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翁冠裕的原话。

在上任不久,没有经过党委会议和院务会议,便私自请来设计人员,于7月底起把医院一间病房进行装修,用作其办公用房。

新办公室面积 53.11平方米,已经严重超标,更可恨的是,超标办公室还是用的病房改装。

“原以为清查超标办公室不过是‘一阵风’,在大办公室办公会气派点儿,于是就心存侥幸,踩了‘红线’。”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表示,“翁冠裕作为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按规定办公用房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但其办公室实际面积达53.11平方米,且占用病房装修办公室,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属顶风违纪。”去年10月9日,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委免去翁冠裕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职务。

去年10月12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了解到,广丰区纪委在严厉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区人民医院院长因对翁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制止,区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区人民医院总务科主任因对翁的违纪行为未及时提醒,被批评教育;归口联系的区纪工委领导也因未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被批评教育。

从不开放的“阅览室”专供一人使用

去年11月,湖北纪委官网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专栏。该栏目曾剖析一正处级干部张某某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

张某某,中共党员,A市某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张某某原办公室面积为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

2013年9月,全市开展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张某某搬到隔壁一间符合标准的办公室,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原办公室虽然挂有“阅览室”牌子,但没有真正作为“阅览室”向职工开放,只是摆放了少量书籍资料,实际使用人仍为张某某。

张某某违规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构成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且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中弄虚作假,影响恶劣,应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82条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腾退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

文中指出,张某某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伎俩,也暴露了长期以来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形成的“风吹树梢动,雨过地皮湿”的“顽世”心态,不能正确认清形势,不愿认真审视和修正自己,不收敛,不收手,到头来只能是后悔莫及。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注意到,“A市”“某局”“张某某”官方并未透露。

“风声”过后又搬回超标办公室被发现

江西省纪委近日披露,2014年6月江西省石城县对县党史办存在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县党史办根据整改要求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了腾退,安排单位内一副主任科员廖成斌等4人在一个办公室办公。

整改一个多月后,廖成斌认为整改“风声已过”,擅自搬到腾退的超标5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单独办公。

随后,廖成斌被石城县组织的办公用房整顿“回头看”督察组发现。

目前,经石城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廖成斌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分析,办公面积超标并不是什么新问题,中央对此也下发过不少通知和文件,但在某些地方依然如同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背后的一大重要原因就如同处理张某某的问题一样,还是没有动真格,总是留有三分余地。

延伸阅读

2014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 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 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 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 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 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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