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网购部件组装“仿真枪”被查)
在某网站上输入“枪配件”后出现了很多“枪”配件
犯罪嫌疑人指认“仿真枪”
有人收藏邮票、有人收藏球鞋,但有人却对“仿真枪”感兴趣。根据统计,2015年至今,九龙坡警方共查获仿真枪43支,很多“藏家”被查时,还直呼冤枉:“我买来自己玩的,就图个娱乐和收藏,这难道也违法?”
2016年5月3日,九龙坡公安分局白市驿派出所在全市开展的“渝安一号”专项行动中,再次查获通过购买零件、自行组装“收藏”的仿真枪六支,三名“藏家”被抓。重庆时报记者发现,在“藏家”透露的购买途径中,在购物网站上很容易就能买到这些组装部件。
爱枪就设法“收集”仿真枪
2016年5月3日,白市驿派出所接到举报,称重庆九龙坡石桥铺石新路58号某小区有人非法“组装、收藏、出售”仿真枪。接到报警警方立即展开侦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康某,并从其住处查获三支快排气枪。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均被认定为枪支。
“嫌疑人说自己根本没想到购买、组装和出让仿真枪是违法犯罪,本打算完成自己的‘收藏’梦想。”民警告诉记者。
网上购买配件自己组装
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购买仿真枪是违法行为,那康某是从哪里买到的呢?“我就先买配件,在网上买的,就搜索‘关键词’。”康某透露,在确定所需配件后,他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让外省卖家在邮寄过程中更改包裹“类别”以防被查。康某购买这些枪械后并没有想到有什么后果,平日,他还时常在小区把“藏品”拿出来玩。
为节约成本还搞起“代购”
在逐步的研究中,康某的“手艺”逐渐“精湛”起来,但他发现“收藏”的成本并不低,为了最大程度削减成本,对于朋友看上的枪支他便进行“代购”、“组装”和“传技”服务。
警方根据康某交代,5月3日下午,在另外两位“藏家”李某、黄某家中缴获从康某处购买的三支快排气枪,经鉴定,也均属于枪支。三人已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目前,白市驿派出所已将三人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哪些算是仿真枪?
记者按照康某叙述的内容,在网络购物网站上搜索“枪模”关键词,弹出将近6000多条宝贝信息,价格从几十块到几百块不等,到底哪些属于仿真枪呢?
根据2008年2月22日公安部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