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涨价48户业主众筹请律师 称不想动"武"

2016-05-19 07:35发布

(原标题:停车费涨价48户业主众筹请律师)

  东雅轩小区边上一座比武的雕塑,但这个小区的业主,对停车费涨价一事,却不想动“武”。
东雅轩小区边上一座比武的雕塑,但这个小区的业主却不想动“武”。

有理不在声高。市内不少小区停车场提价引发了各类维权事件,但像东雅轩业主这样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不多。

5月1日,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东雅轩的停车费上调至6元/小时,涨幅50%,与最初的2.5元/小时相比,两年两度调价,且上涨了140%,引起了相当一部分业主的不满,6名业主代表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5月1日以来多收的331元停车费。5月17日,该案已被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站在6名业主代表背后的,其实是同一小区的48户家庭,是他们共同集资聘请律师,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区停车费争端。

停车费一涨再涨

业主不同意

位于中山二路菜园东的东雅轩是高层建筑,已有十几年楼龄。两栋楼共有300多户人家,居住在此的业主,不少是公务员、医生、教师,还有一些供销社工作人员。根据开发商公布的车位产权证清单,小区共有100多个车位。

3月30日,物管广东嘉兴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日上午9时起上调收费标准,业主小车6元/小时,12小时限价18元,12小时后按照上述标准累加收费。通知称,公示期1个月。

“涨到6块钱一小时我们根本没有同意”,小区业主林先生告诉南都记者,2015年9月小区就把停车费从2.5元/小时调整到了4元/小时。在物业公司贴出调价通知后,几十名业主递交了反对调价的意见书。业主们认为,2012年至2014年开发商已将部分车位卖给了业主,此次调整收费没有征求这部分小业主的同意,因此调价无效。业主们还指出,物业公司将一些车位租给非业主,而且对不同业主采取不同收费标准。

物业经营亏损

业主称应公示

在《关于东雅轩停车场调价意见回复函》中,物管对涨价的原因解释称,这是由于停车场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特别是出售部分车位后,经营收入明显下降,经营已出现亏损,员工工资低、待遇差。

而一些业主则坚持认为,经营亏损是物业自己造成的,广东省供销社的工作人员白天办公也在此停车,还有一些住在房改房中的供销社工作人员也在此停车,物业公司对一些特殊身份的人员在停车时给予了特殊照顾。南都记者在东雅轩地下车库看到,确实有至少十几个车位上贴了供销社车位标志,不过物业方否认有多重收费标准,称都是一视同仁。业主表示,物业既然称经营亏损,就应该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

不拉横幅

业主AA请律师维权

“我们不想拉横幅或者堵路,不想采取一些激烈措施,我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有几名业主告诉南都记者,尽管住宅小区停车费放开后,市内不少小区采取了激烈的维权方式,但是他们希望通过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小区业主里也有法务工作者支持打官司。于是,48户业主采取均摊的方式,集资聘请了律师,以6名业主的名义起诉物业公司。5月17日,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昨日,广东嘉兴物业管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在小区内接受了南都记者采访,她表示,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理性的做法,也是权利的觉醒,物业公司也期待法院对这类事件作出判决,并会尊重法院判决。

焦点

停车费细则不出483号文该怎么理解

2015年8月14日,自广东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483号文)出台以后,市内不少小区停车场提价,并引发各类维权事件,但像东雅轩业主这样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不多。

广州市发改委曾表示,要出台实施细则,但细则就是迟迟不出来。而不同利益方对483号文的理解也存在差异。像东雅轩的物业公司就称,小区每个车位都有产权证明,除了已售车位都是开发商产权。发出调价通知前咨询过停车场协会,也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进行了公示。

但东雅轩的业主方委托律师认为,物业单方面涨价的行为,曲解了政府的483号文件。因为文件明确了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的具体收费标准应该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服务单位来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约定。“涨价没问题,但是前提是要以合同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约定,目前这个涨价显然不符合要求。从我们的专业角度来讲,物业方面这行为肯定是违规的,不光是违反了物权法,还有物业管理相关收费标准。”业主方律师还认为,车库的公共面积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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