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5月22日报道 市民夏某帮人“代驾”,哪知“代驾”的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结果被交警罚款扣分。对此,夏某不解,这不是“代驾”的过错,为何要处罚他呢?对此,交警表示,处理交通违法时,一般参照“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不区分开车的人是否属于“代驾”。
5月16日下午3点左右,高速十二大队姚警官在宁宣高速和凤收费站执勤,这时,指挥室传来消息,一辆黄色轿车超速28%,需拦截处罚。姚警官立即和同事在收费站布控,拦下该超速车。在对驾驶员夏某处罚过程中,姚警官发现这辆超速车已经过检,同时需要对车辆过检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夏某已经扣过3分,按规定,超速20%以上未达50%扣6分,罚款200元,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扣3分罚款200元。如此一来,夏某就要被扣满12分了。听说驾驶证要被暂扣,夏某很委屈的说,自己是一名“代驾”,车主喝过酒不能开车,而他根本不知道车辆是否过检。
“超速我认了,但是车辆过检能不能不要罚,毕竟这是车主的责任。”在夏某请求的同时,坐在副驾驶的车主也恳求交警网开一面。那么,夏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呢?姚警官表示,处理交通违法时,一般参照“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不区分开车的人是否属于“代驾”。因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扣满12分,交警依法暂扣了夏某的驾驶证。
对此,夏某觉得自己好冤,那么遇到这种情况,“代驾”该如何处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表示,车主和代驾之间是一个委托关系,代驾受托将车辆驾驶到指定地点,法律没有规定受托人必须对车辆进行相关的检验。因此,车辆没有年检严格地说是车主的事,不过上路被查,交警部门一般会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但是,毕竟这不是“代驾”的过错,因此“代驾”可以要求车主赔偿自己的损失。
记者采访了解到,类似的事情在南京也发生过。有一位市民买了辆新车,因为担心自己开不好,就找人帮忙。结果,半路上开车人遭受“无妄之灾”。因为新车没办理临牌就上路,帮忙开车的人要被罚款200元记12分。交警就此提醒,作为一名“代驾”,在驾驶车辆之前,要了解车辆状况,否则,驾驶时出的任何问题首要责任人就是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