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子因"抢"她人男友 被群殴脱衣录视频羞辱

2016-05-05 12:27发布

(原标题:因“抢”她人男友 少女被群殴脱衣羞辱)

新京报快讯  不满18岁的苗苗(化名)因“抢”了她人男友,被六人拳打脚踢,甚至剥光衣服录视频羞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新京报记者今天从通州法院获悉,苗苗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六名打人者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等共计5万余元。

苗苗诉称,2015年7月的一个傍晚,被告马某打电话约苗苗出来说有事情要谈,地点定在通州区某小区内。见面后,马某就开始谩骂苗苗,后另一被告也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就扇原告耳光,接着另几人也开始对苗苗头部、脸部、肚子、后背拳打脚踢。苗苗几次被打倒在地,实在受不了了,便向小区大门方向跑去,但跑到门口时又被他们揪头发拽了回去。六名被告还将苗苗拉到一个小亭子里,继续施暴。随后,六人将苗苗上衣扒掉,只剩下内衣,还用手机录视频进行羞辱。直至苗苗被打晕倒在地才停手。当时正赶上下雨,苗苗被雨淋醒,迷迷糊糊回到家中,母亲见状立即将苗苗送到附近医院,经诊断原告为多发软组织损伤,多处挫伤。后经医院诊断原告属重度抑郁焦虑状态。后经司法鉴定原告伤情为轻微伤。

据公安对被告马某的讯问笔录,其称殴打苗苗是因为苗苗抢了自己的男朋友,想约她谈谈,在交谈过程中发生了殴打。事发当日,苗苗母亲向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报案,民警对被告马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不执行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苗苗认为被告所为对自己格造成极大伤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

目前通州法院已经受理此案,等待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