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54名大学生被骗走百万***!骗子曾做过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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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给他人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他人负责还款,便可轻松赚得每单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处费”。这样的“美事”让济南50多名大学生被多个分期购物***平台催款,而起初为他们办理***的两名男子“人间蒸发”。
拿了3500元好处费,欠了5万元***
警方5月24日最新披露,今年3月2日,长清分局潘村派出所接到小黄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将身份信息给他人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由他人负责还款,对方付给小黄每单500元,共计3500元的“好处费”。本以为赚了笔“好处费”,可刚刚过了3个月,小黄就接到了七个分期平台的催款电话,***逾期未还金额高达5万余元。此时,心急如焚的小黄赶紧联系办理分期***的男子,可对方竟然“人间蒸发”了。
接到报案后,长清分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54名大学生上当,签下***协议
两名自称“徐文”和”张义”的男子在济南几所高校内,承诺学生“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给二人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由二人负责还款,学生不用还款,并与学生签订《保证协议》,便可轻松赚得每单500元至1000元的好处费。”由于仅付出身份信息就能获得500至1000元的好处费,有54名在校大学生信以为真,在相关的分期购买手机的书面文件上面签字。
此后,二人给54名大学生分别在多个分期平台网站注册信息办理分期购买手机的***业务。据潘村派出所副所长李秀峰称,其购买的手机都是在5000元左右的高档手机。
民警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平常使用的假身份,以此来逃避侦查。后来,民警通过大量调查确定二人的真实身份分别为胡某、张某。3月17日凌晨,专案组民警获取嫌犯,嫌犯胡某正在市区一网吧内上网,立即赶赴该网吧将胡某抓获,随即次日将嫌犯张某抓获。
一人未成年,一人曾当过辅导员
经审讯两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胡某、张某二人在2015年3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间,分别利用假名给54名大学生分别在爱学贷、分期乐、人人分期、优分期等七个分期平台网站注册信息办理分期购买手机的***业务,手机、***由胡、张二人处理,总***金额为1185820元。胡、张二人将手机转手卖出发后分成并不再还款,二人的行为性质已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经查,胡某还是一名未成年人,经常在长清大学城闲逛,无意中得知大学生可以办理购物小额***,后与张某结识。而张某曾在某大学做过辅导员,后来辞职。于是二人就利用张某这一身份优势,骗取学生的信任,办理了***业务,并且介绍其他人的也可以得到中介费,因此大量学生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