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三轮摩托致再婚老伴死亡 子女索赔继母

2016-05-28 01:17发布

(原标题:骑三轮摩托摔死老伴 女子获刑)

李某明知道自家的三轮摩托车刹车不好用,仍无证驾车带着自己78岁的再婚丈夫外出遛弯。其间,在躲避一辆小轿车时,车辆侧翻,导致丈夫王先生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日前,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法院同时判其向王先生的子女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

三轮摩托侧翻

目击者小王称,2014年4月28日上午9点50分左右,他驾车由北向南行驶到丰台区赵辛店公交车站时,一辆公交车进站,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此时,非机动车道上有个老年女子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为了绕开公交车,准备向机动车道并线。就在此时,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轿车驶来,女子见状赶紧又向非机动车道上打轮。由于打轮过急,车辆失去重心,侧翻在地。

在三轮摩托车后座上的老年男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驾车的女子坐在地上哭着求助。小王随即帮二人拨打了110和120电话。据警方了解,女子姓李,受伤的男子是其丈夫王先生。

老人伤重身亡

王先生被送往医院后,起初被诊断为胯骨骨折,但就在办理住院后没一会儿,王先生开始呕吐。医院随即又为其做了脑部CT,发现其颅内有出血。尽管医生一再申明王先生的情况如不及时手术,很可能有生命危险,但王先生本人及其子女均坚持要去天坛医院救治。

天坛医院医生的证言显示,王先生入院当天便进行了开颅手术,并给家属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当时开颅不一定能救过来,但不开颅肯定生命难保。”医生说。

虽然王先生的手术很成功,但术后恢复并不理想,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家属随即将王先生转入其他医院进行康复治疗,5月22日,王先生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子女索赔继母

王先生死亡后,警方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经过鉴定,李某驾驶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前轮制动系和右后轮制动系不能正常工作。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其在这次事故中负全责。很快,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抓获。

王先生的子女无法接受继母的过错导致父亲死亡的事实,向法院提起了约65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判交通肇事罪

庭审中,李某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异议,对王先生子女提出的赔偿要求也表示同意。李某的律师认为,李某具有自首情节,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李某为逃避法律追究下落不明,后被警方抓获,不构成自首。鉴于李某到案后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李某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同时李某需赔偿2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