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重大突发事件后 6小时内要首次发布信息

2016-05-28 07:57发布

(原标题:江苏要求重大突发事件后 6小时内要首次发布信息)

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印发了江苏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对于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

要求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对于政府的信息发布,江苏要求,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比如,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各市人民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

对于社会关注的问题,要积极回应关切。其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6小时内进行首次信息发布,并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及时公开省属国有企业

改革重组、企业负责人薪酬

国企改革备受关注。江苏将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包括推动全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研究起草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启动公开试点工作。

每季度公开1次年度

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

此外,江苏将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公开1次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落实情况,明确改进举措,确保执行到位。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