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地铁公交价格将定期调整)
本报讯 《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由市政府印发,今后,本市将定期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进行调整。同时,研究交通拥堵收费政策,并推进本市出租车运价形成机制改革。
《意见》对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价、水价、交通等领域的价格都有涉及,提出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实施企事业单位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分区域价格政策,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在城六区的扩张门槛。积极协调推进差别电价、水价政策落实,研究差别气价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优化升级,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此外,本市将分类推进其他公共服务价格改革。逐步放开民办学校的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推进民办教育市场化。制定本市司法鉴定服务、公证服务、部分律师服务和中小学教材收费政策。同时,分类推进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梳理有线电视收费政策,研究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
交通方面,本市将健全缓解交通拥堵价格机制。围绕缓解交通拥堵,将加快推进占道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和电子收费系统建设,调整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同时,落实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办法,定期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城市公共电汽车和轨道交通价格进行调整。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研究交通拥堵收费政策。按照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总体安排,推进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改革。
《意见》提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快健全价格监测制度,建设本市统一、权威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同时,本市将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意见》提出,到2020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部放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另外,本市将加大对停车收费、机动车检测、房屋中介服务等价格放开领域,以及教育、医疗、通讯、旅游、物业管理等社会关注领域收费问题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还将建立健全价格垄断案件线索收集机制,拓宽案件信息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