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百万元奖励实名举报)
处分比例
今年前4个月,广东共有35名厅级干部被立案查处,其中三成是在职现任党政一把手。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有638人因“为官不为”问题而被问责,其中28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广东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至今已有102名举报人员获奖104.5万元。
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举行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梅河清通报了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实名举报、问责“为官不为”、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广东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等五方面情况。
落马厅官三成为“一把手”
今年1月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6170件,同比增长0.3%。立案5948件,同比增长37.1%,其中,厅级干部 35人,涉及在职现任党政一把手11人,占31.4%。结案3805件,同比增长58.9%,给予党政纪处分3744人,同比增长59.7%。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240人,给予党政纪重处分1318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86人,分别占处分人数的59.8%、35.2%、5.0%。
2010年4月起省纪委省监察厅颁布实施《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梅河清用数据总结了办法实施后的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办理实名举报24085件,约占检举控告总量的8.5%;其中查实49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50人,移送司法机关584人。至今共有102名对突破重大案件有突出贡献的实名举报人员获得奖励,奖金总额104.5万元,单宗案件奖金最高5万元。
在加大力度查处实名举报案件的同时,坚决加大对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的查处力度,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涉嫌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98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
梅河清透露,近期省纪委对原《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工作意见》。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名举报的定义内涵。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举报人在举报时,需要提供姓名、电话、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联名举报的应明确主要联系人。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实名举报后,根据反映内容判明是否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并在10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向举报人作出收件告知或受理告知,对不属本级受理的会转给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要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30日。
新的工作意见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受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并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歧视、刁难、压制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将及时制止、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638人“为官不为”被问责
梅河清介绍,今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明确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拒不执行、拖延不办和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得过且过、作风漂浮等十类问题作为整治重点,会同督查、审计、财政和司法等部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为官不为”责任。
通过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暗访,盯住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重点督查,盯住“流行病、地区病”开展全面整治,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29个,共问责6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人。
梅河清透露,在查处的529个问题中,有省直部门简政放权过程中制定过渡性措施滞后的慢作为问题,基层执法部门对市场违建不作为的问题,还有农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乱作为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既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又澄清问题、保护干部、推动愿为。”梅河清称,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共1619人次。
梅河清介绍,省纪委一方面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推动佛山等市围绕“三个区分”原则建立履职容误机制,指导中山、梅州等市总结梳理“为官不为”问题清单,为“为官不为”划明界限,反向激励为官愿为。同时,在不违反纪律规定的前提下,权衡先查后改、边查边改和先改后查的执纪程序,最大限度地为知错能改的党员干部创造时间和机会。
比如,今年初省纪委暗访曝光某地政府不修断桥、造成千亩良田抛荒一季的问题后,要求当地先修桥再查处。当地政府用三天时间赶在春节前修建起了一座便桥,并筹措资金开工建设一座通行条件更好的公路桥,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谅解,取得了以查促改的最大效果。
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醒谈话236人次
梅河清通报称,去年底,全省各地各单位开始广泛开展谈话提醒活动。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共谈话提醒53890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醒谈话236人次。
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第一季度已谈话提醒68人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今年第一季度共谈话提醒34人次,全部为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省部级领导也对各自分管领域或部门的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活动。
梅河清分析,通过谈话提醒实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包括:有的党组织将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视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甚至当“甩手掌柜”;有的地方单位工作推动力度不够,谈话提醒工作还没有广泛开展起来;有的谈话主体对政策把握不够准确,谈话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缩手缩脚,担心谈话后对被谈话对象造成不良影响。
梅河清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做好谈话提醒记录和归档工作,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材料进行留存,实行“留痕”监督。对被谈话提醒后仍然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村支书侵吞土地补偿款上亿元
去年4月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梅河清透露,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39703条,以村(居)为单位制定线索台账19603个。同时,确定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扶贫开发、换届选举等7大重点领域,梳理相对重要问题线索5107条。
梅河清分析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具有几个特点。其一,总量大。其二,涉及的领域比较宽,涉及到资金、资产、资源,强农惠农资金,渗透到农村基层的各个环节。其三,涉及金额比较大。一些基层干部小官大贪,比如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某等人侵吞土地补偿款达1.2个亿。特别是在广州、深圳等一些发达地区,土地补偿动不动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其四,违纪违法手段多样。一些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为官不为”,乱作为。
梅河清说,下一步的打击将突出重点:一是突出农村重点领域,也就是农村集体“三资”、扶贫攻坚、征地拆迁、换届选举;二是突出重点人员,尤其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等;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财政拨付扶贫等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开发建设较多、集体资产较多的领域;四是突出重点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农村基层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