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名台商私渡回台 为办健康保险自首)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地区一名黄姓男子30年前欠债,跑到中南美洲投靠亲戚躲债,后来前往大陆经商,遗失身份证件,6年前从福州私渡回台,过着东藏西躲的日子。但他为申请健保看医生,向士林地检署自首,检察官依有关规定起诉,法院审理时,检方认为他仍具台籍,撤回起诉,让黄能够办健保看病。
检方指出,入出台湾及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入出台湾,不须申请许可。而黄长年在台湾岛外,户政机关早将他的户籍移至区公所,但不表示他没有台籍,除非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士,进入台湾需要申请,黄在台湾有户籍,入出台湾不须申请。
黄告诉检察官,1984年为了要躲债,持旅行证件搭机出境到巴西,经商五六年又转往大陆,期间遭到合伙人诈骗,证件均遗失不见,无法购买机票回台。
2010年,黄透过友人介绍,从福州市搭船私渡,在台湾宜兰县某个渔港上岸,返回台湾之后,靠着亲友接济,一直过着没有身份的生活,直到去年,他已60多岁,希望能申请健保卡到医院看医生,不要再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主动向士林地检署自首。
检方依违反入出台及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将黄起诉,法院审理时,检察官认为当初起诉有误,因为黄非无户籍人士,私渡上岸仅触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行政处罚,最多罚钱了事,并非刑事案件,因而向法院声请撤回起诉。
检察官说,黄只要拿着撤回起诉书,补办入台手续,其自宜兰某渔港私渡入境,依法处以罚款,就能享有台湾民众应有的权利,不用再提心吊胆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