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近,省考试院负责人5月31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再度提醒,根据教育部考务要求,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在高考时,除外语科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考生切勿使用网络语言、繁体字、古文字等。其实不只是广东,自教育部在2012年的高考“考试规则”中明确“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后,最近几年每临高考,各地教育部门及高考指导专家和老师们都会强调这一点,也不可避免地由此引发一些争论。
细究“考试规则”,并非如一些批评者想象的那样只针对网络语言,但禁用网络语言之所以比禁用繁体字、古文字更惹眼,最直接原因大概是前者在现实生活中更常见。所以,批评者才会觉得教育部门没有与时俱进。的确,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催生了大量网络用语,比如近年流行的“亲”“图样”“吓死宝宝了”等,有时确实能拉近距离、缓和气氛,以应对非面对面交流带来的一些不便。但流行与规范是两码事,对高考来说,应该明确它是一种标准化考试,所以才要求用规范语言作答,而网络语言多带有情境性,脱离具体的语言环境往往会“词不达意”。就好比淘宝卖家一口一个“亲”可以扮可爱,但要是超市售货员也跟你这样聊天就可能引发反感。
作为一项涉及几百万人参加的考试,规范化也是尽可能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必然选择。用网络语言答题,除了可能给阅卷老师增加障碍,导致无谓的失分外,更有可能影响潜在的公平。听起来有些夸张,不妨先看例子:某省高考前两年作文题材料是,女大学生小陈微博私信举报父亲总在高速路上开车接电话且屡教不改,要求考生就此以给任何一方写信的形式作文,表明态度。结果后来因一位农村考生自曝没见过高速公路而引发出题公平性争议。出题如此,答题同理。对禁用网络语言答题的批评者来说,首先不能因为自己熟知网络语言而要求每个年龄段的人都同样掌握;其次,相比于城市考生,部分农村考生接触互联网的频率较低,任何一方因运用网络语言获得优势或者劣势,都有失公平。要求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看似与流行趋势相悖,实则站在更公平的起点上。
规范化也可以尽量避免“讨巧”。自2001年一位高考考生用文言文体做《赤兔之死》得到高分后,总有个别考生在作文中“独辟蹊径”,比如前几年一位江苏考生以骈体古文形式作文,通篇多古字,搞得阅卷老师查了半天书。以目前的高考作文评定来说,重点考察的应该是作者的中文积累和写作能力,考生的能力完全可以通过文章的立意、逻辑思辨以及资料运用等方面直观地展示出来,而不是要在语言文字的形式上下功夫。记得实施新“考试规则”后,一度引发过“作文拒绝繁体字”讨论,曾有中学老师认为“如果是好文章,无论是繁体字还是简体字写的,都应给高分”。但问题恰恰是,如果是好文章又何必用繁体字?套用到禁用网络语言,逻辑亦是如此。如果考生寄希望通过形式上的标新立异来获得更多印象分,或是“震住”阅卷老师,恐怕都有违目前高考制度的初衷。
诚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一些网络热词如今已经成为公众熟知的词汇,诸如宅男、宅女、购买、粉丝皆入选作为我国语言规范标杆的《现代汉语词典》,也许在具体的答题中很难作详尽区分。但无论如何,高考禁止用网络语言答题,至少在我看来与诸如“脱离时代”“不够开明”没有多大关系,它无非是提醒考生们端正态度,踏踏实实地展现真本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