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两年仅有59户投保 以房养老试点惨淡收官

2016-06-04 08:58发布

(原标题:四地两年仅有59户投保 以房养老试点惨淡收官)

北京18人12户投保,上海13人11户投保,广州14人11户投保,武汉2人1户投保。全国四地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这是2014年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后,自2014年7月1日起试点以房养老到今年5月20日,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开展试点后披露的数据, 2016年6月30日是两年试点期的到期日。

数据惨淡,但是两年内只有数十例投保,还是出乎整个行业的预料。

在5月20日由复旦大学主办的上海论坛上,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首度对外公布了国内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保险产品的数据,不由得让外界重新审视起这个曾经备受推崇的商业模式未来的前景如何。

创新无罪

“这个结果,在我们的预料中。事实上真正从产品获批到投放市场,也就一年多一点时间。而我们的产品也是去年3月才获得监管层的批复,本身产品投保的人群是60-85周岁。投保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从而获得保险公司每月发放的养老金,直至去世,房产的所有权归保险公司所有。在没有足够的精算数据和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愿意尝试以房养老的客户,本身他们也勇气可嘉。”在上述数据公布之后,6月1日,国内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销售该产品的幸福人寿上海分公司一位负责人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

可能自国内数以千万计的保险产品中,唯有该产品市场境遇是如此之冷。而对它的销售趋势,监管部门也早有准备。

本报记者了解到,李峰在上海论坛上分析原因时就解释称,以房养老是一个创新业务,从外部环境来说既有优势又有劣势,从行业来讲同样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保监会此前做的一组调查显示,大多数人对60岁以后收入的预期都不是很看好,33.28%的人预计60 岁以后收入会下降30%,60%以上的人认为60岁以后收入要降低50%。

“但从外部环境来看,目前推进以房养老还存在三大劣势。首先是以房养老需要面对社会观念和传统伦理的挑战。中国是反哺式的养老方式,养儿防老,老人的房子由儿女继承也是天经地义的,要打破这个伦理观念很难;其次,以房养老目前的协调沟通成本较高。比如房产登记要做相应的变更,但比较繁琐;再次,房屋抵押的期限、金额怎么设定,抵押到期后如何处置房屋,也还需要一些法律上的协调。最后,目前推进以房养老的交易运营成本比较高。过程中有很多评估、公证的环节,还有方方面面需要中介机构去完成的环节。”李峰指出。

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以房养老推动真正的障碍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就像脱缰的“野马”,政府无论怎么调控,都无法让一二线城市房价稳定。而以房养老的试点也只能在有条件的一二线城市展开。

“试想一个60岁的老人,在上海内环内有一套老房子,在目前上海一套房子少则三五百万,高者上千万。未来还有继续上涨的情势下,保险公司每个月应付多少养老金给投保人,才能抵一套房产的价值;其二,投保人假如想获得养老金,完全不需要通过这款保险产品,他可以将房子租出去,自己再住到偏远一些的区域,就可以获得足够养老的租金差价;最后,当遇到重大疾病时,他还可以将房产出售,更可以维持余下岁月的生计。只能说,以房养老问世的初衷美好,却没有生存的土壤。”6月2日,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应世昌分析指出。

事实上,即使在李峰看来,就商业保险公司而言,以房养老业务也存在相应的风险。首先是业务固有的风险,主要是***利率变化和被保险人的长寿风险;其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面临房产价值大幅度波动的风险。如果房价下跌,风险如何应对,这对保险公司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试点期限过后如何收官

记者了解到,正是由于各方对以房养老持谨慎态度,使得市场上也唯有一家商业险机构推出相关产品。其他保险公司都并未跟进。

“所有的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都是流进保费,以房养老却是保险公司流出资金。在保费为王的时代,很少有险企愿意跟风。现在很多的保险公司,宁愿自建养老社区,提前收取保费,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而以房养老未来的前景也并不光明。”上海一家大型寿险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受访时表示。

而在法律界人士眼中,以房养老要取得进展,必须要满足诸多条件。

“首先国内房地产市场必须进入平稳期,从去年末到今年一季度,国内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大幅飙涨,引起全球关注。这本身就说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波动太大,根本不利于以房养老试点的推进。参照欧美日发达国家的以房养老模式,这些国家的房地产在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里价格波动都不大,以房养老才有生存的土壤;其次中国房屋市场的年限必须重新确权,当一套建于80年代甚至更早的一线城市房产,70年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来,即使客户有心将房屋抵押,恐怕保险公司也不敢接盘;第三,只有当中国的养老体制不会因为房屋的出售转让,与传统的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时,以房养老才能真正生根落地。在上述三个条件都没达到时,中国的以房养老也仅仅是试点而已。”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明表示。

随着本月底以房养老试点到期,其未来会不会扩展至更多的城市,或者是就此打住,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