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取钱需证明"我是我" 派出所给银行差评

2016-06-04 16:18发布

(原标题:老人取钱需要证明“我是我” 派出所给银行差评(图))

老人取钱需证明
派出所给银行差评

6月2日下午,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来到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请求开具一张证明“222”开头的身份证就是他的证明。

老大爷告诉民警,前不久,他用身份证在房县某银行办了一张存折,之前几次在银行存取款都很顺利,今天是因为身体不适想取钱去医院看病,可拿着存折在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称他本人身份证号码与开户号码不符,不予取款。因此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他身份的材料,也就是说要老大爷证明“我是我”。

派出所民警程莉通过查询,发现老大爷的身份证与户口本号码一致,连实际居住地址也与证件相符,相关记录上也没有显示老大爷在此期间有过户籍变更。可是银行开户的身份证号码却显示为“222”开头,除此之外其他信息显示均是同一个人。

对老大爷需要的“我是我”的一纸证明,程莉也很为难,因为房县根本没有“222”开头的身份证号。

为了帮老大爷尽快将钱取到手,户籍民警程莉接过老大爷手中的证明回执单,在“证明”上对需要群众开具该证明的工作人员吐槽:“房县哪里来的222626开头的身份证?”并质问:你们自己工作造成的失误,为何要把群众推到派出所?你们是怎么为群众服务的?”并打出“差评”。

而之后,老大爷凭着民警开出的这张“差评”证明顺利办理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