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楼市“另类”去库存:新政指向住房租赁)
6月3日晚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明确了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一揽子住房租赁市场扶持政策措施,并称将着力解决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一直不健全不完善,解决这些问题对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对租房市场的支持政策主要有:一是给予税收优惠。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二是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三是完善供地方式。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四是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同时,还要求各地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中,约90%的房源为个人出租,而在一些国家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专业租赁企业提供房源占比在30%左右。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专业租赁企业少,是我国租房市场供给不能满足需求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政策措施将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起很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将促进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意见》也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例如,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等。
意见同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为了保护租户的利益,意见明确,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对此,刘洪玉认为,如果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无疑会影响城镇化发展质量。让他们安居乐业,住房租赁市场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还可以实现让城镇居民家庭更自由地进行租买选择,也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此外,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这也要求尽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只有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起来了,公租房保障对象才能在市场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租到合适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