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挪用近500万公款菠菜炒股)
新京报讯 顺义区某镇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会计孙某在短短的1年时间内,挪用村民自筹款近500万元,并用于菠菜。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孙某因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了解,孙某在犯罪后期携仅剩22万逃走,还希望利用炒股翻盘。
挪十余村自筹款菠菜
1986年生的孙某,2012年5月到顺义区某镇工作,为镇聘劳务派遣工,案发前是该镇人民政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村镇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公路管理站现金会计。
据指控,2014年4月、9月,孙某利用其负责农宅抗震单项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取镇下属三个村的农民自筹款人民币96万余元,后该钱用于菠菜,未上缴镇财政科;2014年9月至12月间,孙某利用其负责镇地区优质燃煤替代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取下属11个村的农民自筹款277万余元,后将该钱用于菠菜,未上缴镇财政科;2015年1月5日、6日,孙某利用其管理村镇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账户的职务便利,通过取现、转账的方式从该账户中挪用98万余元用于菠菜和偿还赌债。
2015年1月9日,孙某携带上述挪用款中剩余的22万潜逃至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后将其中17万元用于买股票,其余钱款用于租房、购买电脑等个人消费,被告人孙某于2015年8月7日被控制。
经审理,顺义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并责令其赔退涉案赃款。
公款账户转账后失联
据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科员姚先生说,该办公室收钱的事情都由孙某负责,办公室没有公章和账户,无收钱职责,自筹款按照正常程序应由办公室通知各村到镇财政科交钱。经过和镇财政科对账,发现孙某私自收了单项改造自筹款,并未交到财政科。
在私自收取这些钱款,第三次挪用大量现金后,孙某的违法行为开始暴露。据证人马先生说,2015年1月,他和同事去银行查账,发现1月6日前后,村镇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账户不仅有取现记录,还有两次高达40多万的转账支出。转账人都是孙某。
随后,1月12日,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马主任发现已经联系不上孙某,而部分村民在优质燃煤替代工作中交给孙某的数百万自筹款并没有被孙某交到镇财政科,马主任赶紧报案。
■ 追访
获刑会计:记挪用数额想还钱
新京报记者获悉,办案人员通过孙某的家属和朋友了解到,孙某平时经常菠菜,而且赌资巨大,其姐姐说,孙某正是因为菠菜才拿了单位的钱。当警方找到孙某时,他已经逃到河北并生活了一段时间。
受审时,孙某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孙某称,2014年,他开始负责镇里11个村的优质燃煤工作和周庄、白塔、破罗口、良庄4个村的单项改造工作。各村如果将自筹款交到财政科,一旦发生退钱的情况,手续比较繁琐,而且自己是会计,还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所以各村一般都将钱交到他手上。
孙某说,因为菠菜需要钱,他便盯上了手里的大笔现金“一开始挪几十万,后来几百万,都拿来赌钱”。
但所有的钱都有去无回,2015年1月9日,手里只剩下22万的孙某拿着钱逃到了河北。在河北租住期间,他开了股票账户,投入17万炒股。孙某称,自己挪用的数额都记载了笔记本里,他希望以后挣了钱能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