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聂案存重大疑问 未发现刑讯逼供证据

2016-06-08 13:28发布

(原标题: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就聂树斌案复查工作情况答记者问)

各界高度关注的聂树斌案8日迎来重要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聂树斌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从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复查到得出结论,为何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复查结论如何?申诉代理律师提出的诸多疑点是否查清?……记者就公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采访了山东高院有关负责人。

聂案原判存在重大疑问 一年半审查未遭干扰

记者:对于聂树斌案,山东高院都复查了哪些内容?结论是什么?

山东高院: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指令我院复查聂树斌案后,我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展了复查工作。复查合议庭全面审查了原审卷宗和历次复查材料,全面审查了原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根据复查工作需要,针对被害人死因、聂树斌签名笔迹、指印等争议焦点问题,开展了必要的调查核实、专家咨询和鉴定工作;并创新复查工作方式,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了申诉人及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和有关听证人员的意见。

我院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因此,我院已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聂树斌案。

记者:复查工作为何先后四次延期,需要一年半时间?是否遇到了干扰和阻力?

山东高院:山东高院立案复查聂树斌案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复查期间,申诉代理律师多次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因案件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发和审结时间久远,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先后四次延期。

案件复查依法延期,既是复查工作实际情况的需要,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复查结论负责的慎重态度。在我院复查期间,调查核实工作以及听证会的召开,都得到了河北省有关部门和原办案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存在所谓的干扰和阻力。

为保证复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议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做到任何意见必须有证据支持,任何意见必须有法律依据,绝不允许预设任何立场,绝不允许有任何偏见。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听证会前不评议,评议之前不允许合议庭成员私下交流意见。我们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案件复查延期期间的工作实际上主要就是针对律师提出的新证据、新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我们搭建听证会平台,全面听取了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和听证人员的意见,并同步微博播报听证会全过程,听证会历时10小时15分。我们引进第三方见证制度,及时公布合议庭与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会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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