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胜诉但五千亩土地已易手 民企索赔38亿

2016-06-10 05:18发布

(原标题:“民告官”胜诉但五千亩土地已易手,云南民企索赔38.5亿)

2010年11月的时候,争议土地上已经是成排的楼群
2010年11月的时候,争议土地上已经是成排的楼群

曾经抵押给富达公司的厂房,如今已找不到踪影
曾经抵押给富达公司的厂房,如今已找不到踪影

2015年5月1日,我国新《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这部法律给各级政府的行政用权戴上了“紧箍咒”,使得行政机关在用权上不得“任性”。现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了一年多的时间,“民告官”的诉讼案例越来越多,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例也越来越多。云南一起历时六年的“民告官”案件,在新《行政诉讼法》出台后,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同时,伴随着判决的出台,当地区政府也面临着38.5亿元索赔的官司,这是怎么回事呢?

5000亩土地的使用证莫名被区政府“撤销”

2016年5月26日,一项预计投资20亿元的空中旅游项目在云南丽江完成了签字仪式,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穆辉是这个项目的主要投资人。如此大手笔的投入,未来几年免不了要与各级政府部门打交道,而穆辉这几年一直在和昆明市呈贡区政府打官司,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一直处在“打官司”的地步,穆辉还怎么能够下决心来投资新项目呢?这与今年年初法院的一纸判决密不可分。

富达公司合法获得5000亩土地

今年60岁的穆辉在1994年成立了云南富达租赁有限公司,主要以设备租赁的方式进行投资和融资。2004年,富达公司的生意伙伴银乐轧钢厂因欠了富达公司1250万元无法如期归还,故而自愿将其所有的一万八千平方米厂房和5000亩荒山土地作价抵偿给富达公司,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2008年,经昆明市政府同意,富达公司以自己名下的这5000亩土地为基础,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香港的一家公司签署了一份投资协议,三方商定在富达公司的5000亩荒山土地上共同合作开发“昆明国际社区”项目。穆辉说,他们原准备八年投资完这个“昆明国际社区”项目,投资总金额将近150亿人民币。

土地莫名被挂牌交易,土地使用证遭“撤销”

然而,2009年11月9日,就在这个项目推进的过程中,穆辉意外的发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一个挂牌交易公告,准备将呈贡区的几块土地上市交易,而这几个交易的地块竟然就在他们公司名下的那5000亩荒山土地范围内。穆辉立即向昆明国土资源局反映情况,经过沟通,一个月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中止了这几块地的挂牌交易。但是,穆辉的心还没放下来一个月,一个更令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2009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县人民政府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将富达公司拥有的这5000亩土地的使用证撤销了。土地使用证撤销,意味着对应的土地资产就不在了,也意味着富达公司已经投资进去的1250万元都打了水漂。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穆辉说,在报纸刊登撤销决定之前,富达公司和银乐轧钢厂都没有接到来自政府部门的任何通知。

历时六年的艰难“民告官”之路

富达公司起诉呈贡区政府立案花了三年时间

根据这个法律依据,2010年1月,富达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行政违法,要求撤销撤证决定。然而,昆明市中院和云南省高院相继做出裁定,对于起诉不予受理。富达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指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这起案件。2012年1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这起案件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从2009年12月31日穆辉看到撤证公告,到2011年12月最高法指令案件再审,再到2012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官司还没开始打,为了立案就花了三年的时间。专家表示,这正反映了以往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难的问题。

“民告官”难 两年多次审理均败诉

实际上,行政诉讼除了“立案难”,还存在“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为了增加打赢官司的把握,富达公司的律师们还专门论证过要在哪一级法院进行起诉。“我们告呈贡区政府,呈贡区人民法院能受理吗?即便受理了,他能判呈贡区政府败诉吗?绝不可能,没有这种可能。”富达公司的代理律师郝巍说。

郝巍的担心并不是没有来由,专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司法设置和行政区划设置高度重合,法院、检察院人财物高度依赖地方,这使得案件的诉讼和审理容易受到地方干扰,影响案件公正审判,这也正是造成行政诉讼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2012年立案到2015年5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两年多的时间里,这起行政诉讼历经两级法院的多次审理,始终都是以富达公司败诉而告终。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再上诉迎来“撤证违法”判决索赔38.5亿元

2015年5月18日,也就是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第18天,穆辉再一次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月19日,云南高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撤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作出的判决,确认呈贡区人民政府撤证的行政行为违法。

历经三年立案,三年审理,这起行政诉讼案终于告一段落,然而当年撤证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却已经无法挽回。原来,就在当年那次撤证决定发布后不久,这5000亩荒山土地就被分批挂牌拍卖了,现如今早已是高楼林立。对于当年呈贡区政府的撤证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富达公司提出了高达38.5亿元的赔偿请求,面对如此高额的赔偿请求,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目前仍未确定。

天价“民告官”案件见证我国司法改革历程

历时六年的这起案件见证了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些重要历程。

首先,关于这起案件遇到的“立案难”问题,如今已被立案登记制度破解。去年5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立案登记制度,根据立案登记制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符合形式的,要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应当补齐的材料和期限;7天内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其次,关于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问题,现在已经开始了“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将不再依赖地方。进入2015年,立案登记制、跨行政区划法院、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追责机制相继实施,为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三,直接推动这起案件终审判决出台的,就是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同时,新《行政诉讼法》还规定,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而这也推动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呈贡区政府2009年的撤证行为到底是不是行政违法作出一个明确的终审裁定。

专家表示,由于没有依法行政而引发的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侵害的往往不仅仅是当事人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政府部门的权威。正是由于行政违法行为的巨大危害性,近年来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中,不管是立案登记制的普及,还是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都是在用法律的途径倒逼行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治思维,依法行使职权。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改变的不仅仅是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也让穆辉这样的案件当事人看到了未来发展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