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孩朋友圈“炫富” 竟挪用公款18万)
【新民网讯】乌鲁木齐90后女孩林某,新入职场就出手阔绰,在朋友圈里声誉极高。而在她“炫富”的背后,竟然是她一次次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一年时间里,她挥霍公款18万元。近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处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林某出身于一个工薪家庭,2013年入职后,却出手阔绰,几乎每次喝酒泡吧都是她来买单。而林某每月只有几千元的工资,根本无法支撑这样的消费。
主审这一案件的天山区法院法官刘文欣介绍:“一开始她挪用的比较少,是500呀2000元,然后过两天她能还上。到后来这个钱就还不上了。她有这样一供述,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多。后来就形成了一种消费习惯,到哪儿花钱都是她买单。包括酒水、唱歌、住宿,所以她在一年时间花掉了了十几万。”
就在林某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时,单位发现了她的犯罪行为,随后被公安机关逮捕。而在这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曾经围绕她的那些“好朋友”却没有了踪迹:“从开庭到后面宣判,整个这个过程中,只有她的父母亲在身边,从来没有见过以前围在她身边的朋友来过。因为都是吃了花了的,没有人管她,她父母说过,最终全部是用家里的积蓄,包括便卖财产之后,向亲戚举债还上的。”
最终,法院考虑林某年纪尚轻,退赔了单位所有款项,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林某两年徒刑缓刑两年。
刘文欣说:“像她这样的案子,不是个例,这两年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案子,非常年轻的,刚刚走到工作岗位上,不能把握她自己的职责,比如有挪用公款的,有贪污的,都有。”
旁听林某案件庭审的某大学会计专业的学生方某感慨地说:“我们这个专业就是会面临很多的诱惑,这马上毕业要工作了,给我们也是一个教训,一定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不触犯法律,干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