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机场紧急产子 工作人员:第一次碰到

2016-05-07 12:59发布

孕妇机场紧急产子 工作人员:第一次碰到
萧山机场一孕妇紧急产子。

昨天,萧山国际机场,有位25岁的妈妈急产,在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和机场乘客的帮助下,母子平安。

妈妈姓张,已经足月,预产期就在这两天,可因为老家有急事,昨天和老公、亲戚,订了下午5点的机票,打算从杭州飞往贵州。

昨天下午1点多,张女士到了萧山机场T3航站楼。过了没多久,还没来得及去换登机牌,突然发现羊水破了。

下午1:50,张女士的老公跑到问询台求助。机场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机场急救中心,并在广播里紧急寻找妇产科医生。

已有一子一女,可能因为是第三胎的关系,张女士急产。情况紧急,大家都蛮帮忙,机场乘客、工作人员,一起用身体、衣服,火速围了一个临时产房,把张女士围在中间。

1:51,机场急救中心的5名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当时,胎儿已经娩出。5名医护人员中,有2名有多年妇产科经验,发现新生儿全身青紫,有发生窒息的危险,马上先给新生儿做保暖工作,然后清理新生儿呼吸道,吸出羊水,处理脐带。

两分钟后,担架、救护车赶到,母子被平稳转送去了萧山医院。

去医院的路上,救护车开启热空调,保持新生儿的体温。萧山医院的医生说,生了个男孩,多亏了现场处理及时、到位,母子平安。

萧山机场工作人员说,以前机场急救中心也碰到过孕妇紧急出血、流产等情况,但足月孕妇把孩子生在了机场里,还是第一次碰到。

实际上,按照张女士的情况来说,是不允许乘飞机的。昨天下午张女士到了机场后,还没来得及去换登机牌,如果去的话,工作人员看到她的情况,也会及时劝阻。

孕妇搭乘飞机,是有规定的。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规定,孕妇乘机应当经承运人同意,并事先作出安排。只有符合运输规定的孕妇,航空公司方可接受其乘机。

目前,国内航空公司普遍采用的一些规定如下:

1.怀孕不足8个月(32周)的健康孕妇,可以按一般旅客运输。旅客需要带好围产期证明,证明孕期在32周以内。

2.怀孕不足8个月(32周)、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航空公司一般不予接受运输。

3.怀孕超过8个月(32周)、不足9个月(36周)的健康孕妇乘机,应提供医生《诊断证明书》。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期、预产期、航程和日期、是否适宜乘机、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一式两份),并经县级(含)以上的医院盖章和该院医生签字方能生效。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承运。

4.怀孕超过9个月(36周),预产期在4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航空公司不予接受运输。

(来源:都市快报)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