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官网 a>
首页 a>
问答 a>
专栏 a>
话题 a>
商城 a>
标签库 a>
视频教程 a>
首页
问题库
资讯专栏
问答专家
标签库
课程中心
NEW
发布
提问题
发文章
王宝强公布妻子出轨丑闻,让妻子如何做人?一日夫妻百日恩,尚有两个孩子,宝强是否过了?
财富值65
2016-08-14 15:34
发布
×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
站内问答
/
3903
10
2
王宝强公布妻子出轨丑闻,让妻子如何做人?一日夫妻百日恩,尚有两个孩子,宝强是否过了?
友情提示:
此问题已得到解决,问题已经关闭,关闭后问题禁止继续编辑,回答。
该问题目前已经被作者或者管理员关闭, 无法添加新回复
×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确定
10条回答
路上crj
- 当爱变的靠不停的原谅和纵容过活 会不会太宽容
1楼-- · 2016-08-14 16:01
哪位大侠改的标签?给你一万个赞都不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加载中...
aChanger
- 我记得你爱我,或许是我记反了。
2楼-- · 2016-08-14 16:00
我发现我年龄越大,见过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鲁迅。
“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鲁迅”
我发现像题主你这一类人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缺乏基本的逻辑能力和认知能力。这直接导致你们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往往找不到前因后果,分不清主体客体。但一般人就安心当个吃瓜群众就可以了。但你们却总要不甘寂寞地出来指点江山。你那可怜的语言组织能力连一句逻辑清晰的话都不太能说好,还是不要把自己当清流了。容易成为泥石流。
下面我来说点正经的。
在这个事件中,你连基本的对象都搞错了。 在段婚姻关系中,到底是谁真正从根本上伤害了孩子? 难道不是背叛家庭的出轨者么?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国家的社会道德已经低下到连指责婚内出轨都不可以了?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国家的社会已经开放到无论是否结婚都可以自由选择性伴侣了?如果你不认同这两点,那么请问,在婚姻内,无视婚姻义务,家庭责任,而选择去破坏所有人的利益与情感的始作俑者,到底是谁? 而面对这样无情无义无理无耻的行为,最关键的第一当事人连公开指责对方的权利都没有么?你把我国宪法至于何地?更何况王在这个声明中既没有情绪化的语言,也没有恶意中伤对方,只是在陈述事实(如果事后能证明确实是全部事实的话)。作为一个从农村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草根明星,他能做到这样我觉得已经是非常有理性有节制的了。
你这种慷他人之慨的行为,说难听点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而这种和稀泥的老好人态度,也正是我国文化中导致人民麻木不仁,社会裹足不前的精神鸦片。没想到一次精神上的刮骨疗伤,还无法根除这种流毒千年的文化糟粕。
让不遵守社会契约的人付出法律和道德的多重代价,才能让整个社会越来越重视契约与秩序。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则好人得安慰,坏人得惩治。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坏人得宽容,何以慰好人?
加载中...
gkokoswae9529
- 想着你温柔的眼,心跳不自觉快半拍。
3楼-- · 2016-08-14 15:59
夜闯民宅,棒杀无罪。
捉奸在床,棒杀无罪。
这是古代刑案的判断标准。
我也忘了这是在哪看到的,但是挺有道理。
你说休书一封,然后作为公众人物发表一下声明有些过了?
你说淫妇偷人,苦主不给她瞒着有些过了?
你说宝强这封含蓄甚至客气的公关文书“贸然”“一时痛快”?
你有病吧!
不谢邀
古代刑案有三种无罪的情况——1、杀死私闯民宅;行窃;抢夺;奸污妇女者,无罪。2、夫家捉奸在床“失手”打杀夫淫妇的,无罪。3、亲人犯罪为其隐瞒,不主动报官者(也就是现在的包庇罪),无罪。虽然无法精确考证,但这三个标准长期的存在于中国的古代历史中。
好多事情现在反过来了。
车停的好好的,骑电动车的撞上去死了,赔钱。
逛窑子犯法。开房通奸无罪。
防卫过当有罪。
……
加载中...
风~油-精@王者
- 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 懂你的人最温暖
4楼-- · 2016-08-14 15:52
正常来说家丑是不可外扬的,一个老实男人若不是被逼狠了,他怎么可能让全世界都知道他被戴了绿帽子?奇耻大辱好吗?那些指责他没有给马蓉留退路的人,你们有想过马蓉给他留后路没有? 不要欺负实在人
加载中...
bbbbbb
- 码农一枚,热爱写代码
5楼-- · 2016-08-14 15:58
加载中...
路上crj
- 当爱变的靠不停的原谅和纵容过活 会不会太宽容
6楼-- · 2016-08-14 16:06
这杀人的事我已经犯下了,人死不能复生。
你让我用心忏悔,重新做人就是了,你干嘛非把我抓起来,
这让我以后还怎么做人。
什么?你还要枪毙我,你太过分了吧。
加载中...
夜ヤ獨醉✘
- 有卑微的男女,但没有卑微的爱情。
7楼-- · 2016-08-14 15:59
又是这种傻逼言论,“是否过了”…
给自己老公戴绿帽子又是否过了?
别人是否过了与你何干?你管这么宽是否过了?
正傻逼。慷他人之慨,令人恶心。
加载中...
gkokoswae9529
- 想着你温柔的眼,心跳不自觉快半拍。
8楼-- · 2016-08-14 15:53
水军来得太晚了,这种活你也敢接,真缺德
加载中...
阿Ken的咖啡店
- 我爱的人可以不爱我,爱我的人你别爱别人!
9楼-- · 2016-08-14 16:01
王宝强只是在微博陈述了一个事件的真相而已。若是有伤害,那也是真相本身造成的。谁是真相事实的实践者,谁才是罪魁祸首。
加载中...
egdyj
- 即是说一千遍我爱你,但只要一句分手就可以结束,这就是爱情。
10楼-- · 2016-08-14 16:02
王宝强的一日夫妻!
经纪人的百日恩呀!
加载中...
一周热门
更多
>
相关问题
如何看待王宝强妻子出轨?
8 个回答
如何评价王宝强在微博上发表声明,声称妻子和经纪人劈腿并公开离婚?
9 个回答
妻子出轨这几年做生意亏本欠债40多万元,接二连三的出轨实在没有办法
2 个回答
王宝强离婚自己发声明指出老婆出轨,是否有点不妥?
10 个回答
王宝强的两个孩子都是亲生的么?
9 个回答
如何评价夏克立和王宝强教育女孩子的区别?
10 个回答
王宝强老婆出轨为什么更多的人骂得是马蓉,不是宋喆?
4 个回答
欲购二手房,此房暂无房产证,只有购房收据姓名为金波,在外地,想让其妻子签署买卖协议,问是否合法
2 个回答
如何评价王宝强?
10 个回答
相关文章
王宝强为什么离婚,王宝强出轨?
0个评论
马蓉终于承认给王宝强戴了11年绿帽 宝宝车祸
0个评论
王宝强离婚案下周开庭 "净身出户"会落马蓉身上吗
0个评论
法官写"温情"判决书:判一对夫妻不准离婚
夫妻不准离婚" class="anum">0个评论
刑警任务中受伤成植物人 妻子照料25年将其唤醒
0个评论
男子寄望孩子挽救婚姻 十几年后才知女儿非亲生
0个评论
90后女子被未婚夫掐死 全身赤裸有多处电击伤痕
0个评论
妻子出轨生下龙凤胎 丈夫忍无可忍砸死俩孩子
0个评论
等肾的尿毒症患者:大病医保仍无法解决的困境
0个评论
宋喆律师首发声 否认宋喆马蓉开房百次
0个评论
×
关闭
采纳回答
向帮助了您的网友说句感谢的话吧!
非常感谢!
确 认
×
关闭
编辑标签
最多设置5个标签!
保存
关闭
×
关闭
举报内容
检举类型
检举内容
检举用户
检举原因
广告推广
恶意灌水
回答内容与提问无关
抄袭答案
其他
检举说明(必填)
提交
关闭
×
关闭
您已邀请
15
人回答
查看邀请
擅长该话题的人
回答过该话题的人
我关注的人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鲁迅”
我发现像题主你这一类人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缺乏基本的逻辑能力和认知能力。这直接导致你们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往往找不到前因后果,分不清主体客体。但一般人就安心当个吃瓜群众就可以了。但你们却总要不甘寂寞地出来指点江山。你那可怜的语言组织能力连一句逻辑清晰的话都不太能说好,还是不要把自己当清流了。容易成为泥石流。
下面我来说点正经的。
在这个事件中,你连基本的对象都搞错了。 在段婚姻关系中,到底是谁真正从根本上伤害了孩子? 难道不是背叛家庭的出轨者么?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国家的社会道德已经低下到连指责婚内出轨都不可以了?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国家的社会已经开放到无论是否结婚都可以自由选择性伴侣了?如果你不认同这两点,那么请问,在婚姻内,无视婚姻义务,家庭责任,而选择去破坏所有人的利益与情感的始作俑者,到底是谁? 而面对这样无情无义无理无耻的行为,最关键的第一当事人连公开指责对方的权利都没有么?你把我国宪法至于何地?更何况王在这个声明中既没有情绪化的语言,也没有恶意中伤对方,只是在陈述事实(如果事后能证明确实是全部事实的话)。作为一个从农村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草根明星,他能做到这样我觉得已经是非常有理性有节制的了。
你这种慷他人之慨的行为,说难听点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而这种和稀泥的老好人态度,也正是我国文化中导致人民麻木不仁,社会裹足不前的精神鸦片。没想到一次精神上的刮骨疗伤,还无法根除这种流毒千年的文化糟粕。
让不遵守社会契约的人付出法律和道德的多重代价,才能让整个社会越来越重视契约与秩序。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则好人得安慰,坏人得惩治。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坏人得宽容,何以慰好人?
捉奸在床,棒杀无罪。
这是古代刑案的判断标准。
我也忘了这是在哪看到的,但是挺有道理。
你说休书一封,然后作为公众人物发表一下声明有些过了?
你说淫妇偷人,苦主不给她瞒着有些过了?
你说宝强这封含蓄甚至客气的公关文书“贸然”“一时痛快”?
你有病吧!
不谢邀
古代刑案有三种无罪的情况——1、杀死私闯民宅;行窃;抢夺;奸污妇女者,无罪。2、夫家捉奸在床“失手”打杀夫淫妇的,无罪。3、亲人犯罪为其隐瞒,不主动报官者(也就是现在的包庇罪),无罪。虽然无法精确考证,但这三个标准长期的存在于中国的古代历史中。
好多事情现在反过来了。
车停的好好的,骑电动车的撞上去死了,赔钱。
逛窑子犯法。开房通奸无罪。
防卫过当有罪。
……
你让我用心忏悔,重新做人就是了,你干嘛非把我抓起来,
这让我以后还怎么做人。
什么?你还要枪毙我,你太过分了吧。
给自己老公戴绿帽子又是否过了?
别人是否过了与你何干?你管这么宽是否过了?
正傻逼。慷他人之慨,令人恶心。
经纪人的百日恩呀!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