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旅游时遭警方跨省抓捕 律师:抓错人

2016-05-08 02:27发布

(原标题:警方跨省抓捕被指抓错人)

4月25日,内蒙古赤峰男子张嘉伟在北京被警方带走后移交广东四会市警方,当天被四会警方刑事拘留。四会警方认为张嘉伟今年1月24日在广东四会市开路虎车因行车纠纷殴打他人致多处骨折,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但张嘉伟的家属认为其是冤枉的,他们称案发当天及前后几天张嘉伟本人一直在赤峰市,根本不可能跑到广东四会市去伤人。

在北京旅游被警方带走

张嘉伟的妻子冯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因为她刚生过孩子,考虑到又快到“五一”了,丈夫便提出带她到北京散散心,当天他们一家刚到北京不到两个小时,丈夫就被警方带走,她非常惊讶害怕,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情。

冯女士称,当时丈夫还安慰她说没什么事第二天就回来了,并嘱咐他们不要乱跑。但之后她却得知丈夫已经被移交给广东四会警方了。

事后家属经过了解才知道,早在今年3月8日,张嘉伟就被四会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列为网上追逃对象,认为其于1月24日在广东四会市驾车时因行车纠纷殴打他人致多处骨折。

对此,张嘉伟的亲属觉得无法理解,因为他们称张嘉伟和自己的路虎车一直都在赤峰。为了证明张嘉伟案发时并不在四会,他们查过不少监控录像,但因为小区录像保存有时间限制,并没有找到,只有一段监控录像但因为当时反光还看不清楚,“他那天开着我爸的车出去的,我们家里人能看出是他,别人估计是看不出来的。”

家属认为涉案车系套牌

张嘉伟的父亲称,他了解到儿子被抓的理由是今年1月24日在广东四会市开路虎车因行车纠纷殴打他人致多处骨折,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根据涉案车辆的车牌查出该车所有者为张嘉伟,之后调出张嘉伟的照片,经案发现场目击者指认后,才将张嘉伟列为犯罪嫌疑人。

但张嘉伟的亲属认为是警方抓错了人,因为案发时以及案发前后几天张嘉伟一直在赤峰,不可能在广东。

冯女士称,因为2月份是自己的预产期,案发时以及案发前后几天,因为怕早产,丈夫一直在赤峰陪她。丈夫的健身教练也能证明今年1月24日上午10点至11点他在赤峰健身。

张嘉伟的健身教练的证言显示, 1月24日上午10点至11点,张嘉伟在赤峰市的一家健身房内健身,而健身授课的签字确认表上,也有张嘉伟的名字。

在家属看来,这起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张嘉伟的父亲称,他们家确实有一辆“京××7700”牌照的路虎车在儿子名下,那辆路虎车是新买的,平时开得并不多,一直放在车库里。张嘉伟的行驶证显示,“京××7700”路虎车于2015年11月16日注册。

此外,张嘉伟被抓走后,其亲属调取了“京××7700”路虎车的违章详情,发现该车有16次违章记录,违章地点分布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河北等省,共计扣86分,罚款3850元。“最重要的是涉案的那辆车虽然也是路虎,但跟我们家的路虎车并不一样,涉案的车顶部是黑顶的,一堆车标,而我们家的车顶部是白色的,是新车,前面什么标都没有。”

据此家属认为,涉案那辆车(肇事车)明显是一辆套牌车,警方抓错人了。目前张嘉伟的家属已就套牌问题向北京警方报案。

律师称证据显示警方抓错人

昨日,张嘉伟的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告诉北青报记者,现有证据能证明张嘉伟在案发当天不在四会市而是在赤峰市。

王殿学认为,张嘉伟两部手机均没有在案发地及广东省漫游的记录,“退一步讲,张嘉伟有没有可能在案发时没有带手机?我们认为完全没有可能。一是从常理讲,人们都会带着手机。而事件是偶发事件,张嘉伟不可能故意不带手机而下车打人。二是通信记录显示,张嘉伟在案发时间前后,有多个呼出和呼入的电话,这说明张嘉伟的手机是随身携带的。”

张嘉伟的父亲称,路虎车自从买了之后就没开过几次,就是买车办相关手续的时候去过北京、天津,还从赤峰开去过北京,目前的里程数为3346公里,而他们用地图导航测算从北京到四会的距离是单程2100多公里,而赤峰到四会的距离单程是2500多公里,来回至少5000公里。“如果我儿子真的开着这辆车到了四会,现在车的里程数怎么可能是3300多公里。另外,如果认为我们修改过里程表,警方随时都可以查里程表到底改没改过啊。”

王殿学表示,张嘉伟的路虎车里程数只有3346公里,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张嘉伟曾乘坐飞机或者高铁等交通工具到达肇庆,如果认定张嘉伟是开车从赤峰到肇庆,又开车回到北京,那么仅这些距离都接近5000公里,这显然与张嘉伟的行车里程不符。

昨天北青报记者拨打了四会城中派出所电话,工作人员称,该案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