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妻店”招演员骗钱月入30万)
及后期制作,公司内还有10多名文员专门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吸引怀揣明星梦的人上钩。
自2013年以来,冯某、汲某、刘某等人指使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不同的公司名称与职位,以高薪为诱饵,吸引大量被害人到海淀区枫蓝国际B座509室面试。在面试时,张某等3名面试官夸大公司实力,承诺介绍高薪工作,以需要为被害人有偿录制演艺档案为由,向被害人骗取钱财。自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64名受害者被收取演艺档案费用14万余元。
受害人报案后,2014年8月15日8人被抓,同年9月22日被逮捕。
夫妻俩每月收入10多万
据汲某交代,该公司每月收入有30多万元。小汲每月4500元,其他人员靠提成,收费1万元以下者,可提20%,1万元以上可提30%。
每月公司盈利除了给员工发工资外,剩下的就归冯某夫妻,“大概每月10多万元。”按照业绩,3名面试官直接提10%,摄影师提2%。面试官张某称,其工资是按照业绩提10%,每月能拿5000元。
8人获刑共同退赔损失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冯某是公司负责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汲某等7人为从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海淀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3年,罚款10万元;另判处汲某等7人2年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罚款自5000元至8万元不等。此外,法院还责令8人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行骗流程
二、交费录制演艺档案
一旦应聘者根据网络招聘信息上门,该公司则随即启动第二轮骗术——虚假面试。
张某等3名面试官夸大公司能力,称拍片子有助于找到更好的工作,拿更高的工资。为了得到好的工作和薪水,应聘者一般会交1000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而这些短片的内容只有应聘者的自我介绍和照片,且质量非常粗陋、低劣。
“根本不值这个价钱。”汲某供称,但是只有让应聘者交钱,对方才相信能找到好活儿。
三、推荐群演应付了事
应聘者交钱录制完演艺档案视频,公司会让他们回去等电话。几天后,公司会通知应聘者上班。然而,应聘者们会发现,公司给他们推荐的工作,大多是做群众演员,每天只有几十元的收入,此前公司承诺日薪给几百元,最后给找的,都是几十元的活儿。交钱少的,公司就不怎么给他们安排工作。
多名受害人证实,她们交了高额录制费用,却被推荐做了群众演员,拍戏时,从来没有露过脸。
据同该公司合作的多名传媒或经纪公司介绍,他们的合作之间均没有合同,需要群众演员和模特,也不需要拍摄演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