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媒体盘点官员两地分居:或成为“性贿赂”和婚外情诱因)
徐进
季建业
前不久,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自杀身亡的消息引人关注,不少报道都提到了刘小华今年3月离任湛江市委书记时发表的感言,他说:“感谢省委对我和我的家庭的亲切关怀,让我能够调回广州工作,更好地照顾患病的妻子,从而结束长达15年夫妻分居的生活。”
刘小华提到,自己与妻子分居15年。政知圈发现,这种由于异地任职导致的夫妻分居,在官员群体中并不少见。而对于官员来说,如果处理不好异地分居的问题,有时候甚至会影响到自己的仕途。
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而辞职
政知圈注意到一篇关于这一问题的调查文章。
2014年,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曾刊登过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乔翠霞的调查文章,她在山东省委党校对450多名官员进行问卷调查,得出的调查结果是“有一半以上的官员曾在异地任职,平均异地任职时间为5.5年,有75.6%的官员曾两地分居”。
虽然只是针对450人进行了调查,但也足以说明夫妻两地分居的现象在官员群体中非常普遍。
干部异地任职是为了预防腐败,让干部跳出原有的人情关系圈子,离开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目前,这种任职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根据2006年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交流干部的配偶、子女是否随调随迁,尊重本人意愿。而且,不少省市等地方都出台了解决官员两地分居问题的办法,在解决配偶岗位、住房等问题方面都给予了便利条件,但仍然有官员因为孩子上学等原因,保持夫妻两地分居的状态。
政知圈发现,也有以两地分居为“理由”而放弃仕途的。2010年,武汉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徐进提出辞职,原因是为解决家庭两地分居等实际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当年4月通过了徐进的辞职请求。但徐进的辞职请求似乎没这么简单,辞职后的徐进加盟中钢集团,成为武汉市有史以来辞职下海的最高级别官员,并于一年后逃往境外,如今上了红色通缉令。
婚外情与管束不严的诱因
乔翠霞在前面提到的调查报告里曾提出,两地分居导致的官员情感空白,有可能成为“性贿赂”或婚外情的诱因。
合肥市安监局原副局长王西平,与妻子分居三、四年之后,在一次饭局上与一位叫张玲的商人产生情愫,后来发展为情人关系,导致王西平后来与妻子离婚,与张玲结婚。不过,前妻向上级举报王西平受贿,他也因此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过,官员家庭不在任职地,长期一个人在外生活,缺乏家庭的约束力,容易出现生活堕落、包养情人等问题。
两地分居可能产生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对家属的监管不严,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被判入狱后曾说,因为与家人长期分居两地,对妻子和女儿的管束不严,一些朋友正好利用了这个软肋,对自己的家人发起进攻。
分居对官员来说是重要考验,政知圈注意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一处长易某因受贿罪被判入狱,在辩解时说,自己因为长期与妻子、儿子分居异地,为了弥补亏欠之情,就想着拿钱让妻儿过上好生活,包括花钱给儿子买房子等。
如何解决两地分居问题?
两地分居对官员的工作也有直接影响,有些官员频繁在就职地和家之前两头跑,耽误工作,被戏称为“走读”官员,坊间还有顺口溜讽刺这种现象:“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
考虑到官员分居埋下的隐患,一些省市积极号召官员配偶随迁。2014年,陕西省委发布通知,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配偶随调随迁将作为新提拔干部的必要条件。
通知中要求,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安家困难。确实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
陕西的相关规定将干部配偶随调随迁变成了刚性要求。大部分省市是通过为官员配偶提供随迁随调的便利条件,来推动这项工作。例如,2015年,山东菏泽市印发了《菏泽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方案》,以县区工作人员对调方式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防止“随迁”变“升迁”
政知圈注意到,早在1989年国务院就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目前在人社部官网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公布上一阶段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名单。
虽然官员配偶随迁越来越便利,但有人提出,配偶随迁也有负面问题。
云南原省委书记白恩培的妻子张慧清,就随白恩培前往云南,原本一个小招待所的服务员,没有任何资历,靠着丈夫给自己的安排,进入云南电网公司工作,之后一步步成为云南电网公司党组书记。
张慧清只是一个缩影,有官员利用职务影响,通过打招呼的方式,将自己的家属直接安置到财政、税收等福利较好的单位或一些实权部门,有的家属甚至只是挂名,并不上班履职。
因此也有一些专家提出,干部家属随迁必须规范,要强化对干部随迁家属的监督,不能把“随迁”变成“升迁”,成为腐败的新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