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单位办公标准更严了:桌椅最少用15年 笔电不超7000元)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费用有了更严格的标准,这一标准覆盖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6月20日,为了加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财政部官网披露《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下称《标准》),不少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用最高标准调低,管理更加严格。
比如,《标准》规定,一台便携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上限为7000元,至少使用6年,而此前规定的这两个数字分别是1万元和5年。
一些规定更加具体可衡量,此前的使用年限模糊表述为“长期使用”(10年以上),此次则列出具体最低使用年限。
比如,此前规定办公桌椅司级一套最高价格为6000元,处级以下为3000元,使用年限为长期使用。
此次《标准》将办公桌和办公椅分列,办公桌和办公椅司级最高价格分别为4500元和1500元,处级及以下分别为3000元和800元,最低使用年限明确为15年。
《标准》涵盖通用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投影仪等,家具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桌前椅、书柜、文件柜等。
《标准》强调,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另外,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新规适用的中央行政单位包括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此前一些中央部门未按规定购买家具设备。
国家审计署披露的报告显示,2012年,某部委本级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其中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自行购买电梯设备、办公家具等,涉及金额3768.29万元。2013年,某国家科研机构所属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办公家具,涉及金额1115.92万元。
《标准》出台的目的正是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为端正党风、政风,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提出“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要求,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此次出台《标准》,与上述要求一脉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