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突发疾病父亲酒驾送医 交警充当"代驾"

2016-06-20 18:19发布

(原标题:女儿突发疾病父亲酒驾送医 交警充当“代驾”)

多亏了你们的及时帮助,我的女儿才脱离危险。”被民警查到酒驾后,这名父亲除了忏悔,更多的是对高速交警的感激。

6月17日晚上7点多,高速交警伊通大队民警正在伊通收费站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拦截检查时,发现驾驶室内酒味很浓,正当民警准备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时,司机却主动承认:“对不起,我知道喝酒不能开车,但是请先救救我们的女儿”车内一对年轻夫妇焦急地说道,顺着父母的眼神,民警看到车内后排躺着一个女孩,表情痛苦。通过询问得知,驾驶员严某,伊通县营城子镇人,晚上正和朋友在外面喝酒,中途接到媳妇电话称孩子胃疼,营城子的医院说病情严重,需要转院。随后严某驾车准备带孩子到伊通县医院治疗。

“你喝酒了,不能再开了,我们开车送孩子上医院”正在执勤的兰局长说道,随后兰局长指派两组民警,一组驾驶警车在前面开道,另一名民警驾驶严某的车跟着赶往县里的医院,经过医生诊断,孩子系胃部痉挛,因为救治的及时,孩子已无大碍。“再怎么着急也不能酒后驾驶,这么做对自己和他人都太不负责任了”民警教育严某时说道。

过了两个多小时,民警陪同严某的妻子看完病后返回了警队。看到孩子安然无恙,严某欣然接受了处罚。经过呼吸酒精测试,严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3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