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错抓”内蒙古男子 5名相关警察被处理

2016-06-20 20:38发布

(原标题:广东警方“跨省错抓”内蒙古男子,5名相关民警及领导被处理)

广东四会警方“跨省错抓”内蒙古男子并将其刑拘15天后才释放,此后,当事人张嘉伟及其家属要求追究相关办案民警和证人的责任,同时要求对追责进展有知情权。6月19日,广东肇庆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针对此事发布通告称,对相关负责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并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剖析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通告显示,共5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民警区某某被行政撤职并调离公安机关;城中派出所所长吴某某被撤销所长职务;城中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郭某某被撤销刑侦中队中队长职务;城中派出所教导员郑某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潘某某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通告称,1月24日,四会市城中街道某酒店停车场发生一起因汽车倒车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四会市公安局根据案发现场的涉事车辆信息等初步调查情况,错误将张某伟(男,内蒙古赤峰市人)作为嫌疑人刑事拘留。后经进一步调查排除了张某伟作案嫌疑,并依法解除了刑事强制措施。5月23日,肇庆警方将“1·24”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涛(男,黑龙江大庆市人)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涛对套用车牌及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6月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涛被依法执行逮捕。

张嘉伟表示,四会警方曾多次联系其希望商谈赔偿事宜,但都予以拒绝。张嘉伟称此案仍有疑点,在看守所期间,曾经有7个证人对自己进行了指认,而四会警方并未对此作出解释,他仍然要求依法追究7个证人伪证之责及相关人员的渎职责任,对于国家赔偿,张嘉伟表示下一步再启动。

张嘉伟的代理律师刘志民和王殿学表示,案件有两个关键证人,他们自称是张嘉伟的朋友,说事发前跟张嘉伟在四会吃饭,这是案件较长时间才得以纠正的关键。两名证人在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涉嫌作虚假证明,已涉伪证罪,四会警方应对这些证人进行调查并告知张嘉伟。

张嘉伟曾对澎湃新闻表示,自己被跨省错抓“比天方夜谭还天方夜谭,内心仍然惶恐”。如今,他坦言,此事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少困扰,“很苦恼,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误解和流言,说什么我确实把人给打了,肯定是花了钱才出来的,每遇上一个人,我都得解释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