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金吸引航企开航:亚洲航线最高8万/班

2016-06-21 15:29发布

随着新机场建设逐步落定,青岛市准备用财政补贴吸引航空公司来开航。

6月21日青岛市政务网发出《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民航、通用航空以及民航制造产业落地都给予财政支持。

青岛流亭机场去年吞吐量达到1820万人次,连续六年增速超过10%,已经逐渐不能满足旅客增长需要。为此青岛正在建设新的胶东机场,2020年将建成投入运营。新机场投运之时,青岛力争实现年旅客量2600万人次、货邮吞吐达到30万吨、洲际航线开通6条的目标。

为这一系列目标,青岛市针对客运航线和货运航线都给出了具体的补贴政策:

新开客运航线补助。新开直飞亚洲(地区)定期和不定期客运航线,执飞机型座位数在200座(含)以上的每班分别补助8万元和4万元,200座以下的每班分别补助6万元和3万元。新开经停亚洲(地区)定期客运航线按新开直飞定期航线补助标准的50%补助。新开高高原机场的国内定期航线,直飞航线每班补助4万元,经停航线每班补助2万元。连续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三年的补助额分别按补助标准的100%、80%、50%执行。

非高峰时段增加航班补助。对在青岛机场非高峰时段(当日22时至次日7时)新增的国际(地区)客运定期航班进行补助,每班补助1万元,单架次补助5000元。连续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新增货邮及腹地货邮补助。以青岛机场2015年以来货邮吞吐量的历史最高值为基数,若本年度货邮吞吐量超过该基数,则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本年度新增货邮每吨补助500元。对航空货运代理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在青岛机场集散的腹地国际(地区)货邮进行补助,陆运距离400公里(含)以上的每吨补助800元;陆运距离400公里以下的每吨补助600元。连续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对新开通的洲际客运航线、全货机航线和根据需要开通的特殊航线,以及新设立的基地航空公司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支持政策。

同时青岛对通用航空企业落地也给予了支持。包括:对固定翼飞机使用的新建A类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按建安费的15%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新建季节性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暂时供直升机或水上飞机起降使用的直升机场和水上机场等新建C类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按建安费的3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按照国家低空空域开放要求设立,为通用航空活动提供飞行计划、飞行情报、告警及协助救援等公共专业服务的通航空管信息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安排扶持资金100万元,扶持最长不超过3年。

针对投资超过10亿元(或者低于10亿元但属于全市航空工业重大关键招商)的项目,或者落户临空经济区的投资超过10亿元(或者低于10亿元但属于全市临空产业重大关键招商)的项目,青岛市也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政策激励措施。

按照文件,青岛将由由市机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主导建立青岛市航空产业招商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调度和协调推进全市航空产业招商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