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中国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谣言是咋来的

2016-06-22 02:08发布

(原标题:这节骨眼上,日本媒体给中国造这么大个谣有意思吗)

随着菲律宾提请的南海仲裁案的临近,外媒及消息人士不断捕风捉影的散布各种谣言,当然最劲爆的都与中国的行动有关。仲裁案本身已经没有什么神秘了,他们最迫切想打听的莫过于,仲裁结果公布后中国会怎么办?

这不,今天,日本共同社搞了个大新闻。

该社称,“中国已通告部分周边国家,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南海主权之争提起的仲裁,一旦做出从根本上否定中方海洋界线主张的裁决,中国政府或考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说,不知道这些消息或传闻的来源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有怎样的目的。

谣言怎么来的?

这新闻咋搞出来的?根据岛叔的判断,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共同社记者和编辑学艺不精,对中国国情、政情和国际法统统不了解。在中国民间,确实有很多人对在该案中遭遇的不公感到非常不满,甚至有国际法专家建议中国应该退出《公约》,这些在网上都有据可查。但这种言论即便是在民间,都从未成为主流。不排除有个别自诩为消息人士的人向共同社透信,而共同社没有鉴别真伪的能力,因此上当受骗了。

另一种可能是别有用心的炒作。近年来,不时有些媒体甚至是个别国家的高官对中国肆意造谣中伤,目的除了抹黑中国外,还有刺探情况的用意,意在通过散布假消息逼中国政府澄清相关问题。中国退不退约,是中国自己的决定,没有义务敲锣打鼓的告知国际社会。这种伎俩无非是诱使发言人说出“是”还是“不是”的答案。

这个问题没什么好聊的

其实,要回答中国会不会《退约》根本不需要如此拙劣的表扬,只需要基本的常识即可。

首先,共同社可能过度高估了仲裁案可能的影响。该案的实质是菲律宾进行了精巧的包装或欺骗,而仲裁庭又做出了明显超出其管辖范围的决定,中国遭遇了极大的不公。该案在程序上存在不少瑕疵,国际上已40多个国家支持中国通过协商谈判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多国家也不认可仲裁庭的这种做法,仲裁庭如果在最终裁决中又再任性一把,估计其合法性也已挥霍殆尽。无论结果如何,影响力必然大打折扣。

而且,仲裁的约束力有限,离开了双方的同意,改变不了任何事情,而中国已经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对中国来说,即使仲裁结果出来,局面还是可控的。

试问就这点小风浪,中国有什么必要如此大动干戈而退约?

其次,现在退约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不符合中国的整体海洋利益。

《公约》第317条明确规定了退出机制,“缔约国可给联合国秘书长书面通知退出本公约,并可说明其理由。未说明理由应不影响退出的效力。退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后一年生效,除非通知中指明一个较后的日期”。“一国不应以退出为理由而解除该国为本公约缔约国时所承担的财政和合同义务,退出也不应影响本公约对该国停止生效前因本公约的执行而产生的该国的任何权利、义务或法律地位”。

依据这种退出机制,即便中国现在提请退出,正式生效也在一年后,且不说这改变不了菲律宾仲裁案带来的负面影响,还可能带来新的危机,因为周边国家看待中国要退出公约,很可能会在这一年内群起对中国发起类似的仲裁

《公约》构建的是一个庞大的海洋制度体系,强制仲裁程序仅是其中非常小的一个机制。而在《公约》的大部分制度中,中国是受益者,如领海宽度、直线基线制度和大陆架制度等。特别是公约赋予了中国开发公海和海底区域的权利,中国已在中太平洋和印度洋取得了包括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热液硫化物在内的3种“区域”资源的3个区块的专属勘探权和优先商业开采权的合同,即将取得第4块合同区。

而根据《公约》设立的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和机构,都有中国籍的法官、委员和成员。中国是《公约》机制中的重要成员,退出后也就意味着丧失了内部塑造海洋秩序的机会。这是否有“砸自己锅”的嫌疑?

最后,岛叔想忠告共同社的是,操心操多了,烦恼自然就多,不要扇各种风、点各种火,中国有的是办法应对南海仲裁案,别大惊小怪,动不动就想整个中国的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