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巡回法庭将审聂案 庭长曾谈"宣告无罪难"

2016-06-23 10:28发布

(原标题:揭秘审聂树斌案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曾研究破解“宣告无罪难”)

第二巡回法庭将审聂案 庭长曾谈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

6月22日,备受各界关注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有了新进展。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最高法已决定此案由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审理,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将担任审判长。

自2005年首次被媒体报道后,聂树斌案时时挑动着公众的神经,历经11年终获最高法提审。

最高法决定此案由第二巡回法庭再审,也将成立不足一年半的第二巡回法庭推向前台。

巡回法庭:代表最高法审跨行政区域要案

“忠实捍卫宪法和法律,勇做司法改革的排头兵,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建立开放、动态、透明、利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是第二巡回法庭对自身的介绍。

2015年1月31日上午,继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市挂牌三天后,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市挂牌。

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事实上,在巡回法庭挂牌成立之前,最高法已发布《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巡回法庭设立作铺垫。

上述《规定》表明,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审理或办理的案件为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等。此外,巡回法庭还要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法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那巡回法庭是如何运作的?根据《规定》,当事人不服巡回区内高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法院向巡回法庭提出。当事人直接向巡回法庭上诉的,巡回法庭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巡回法庭。

若当事人对巡回区内高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向巡回法庭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诉书等材料。

虽名为“法庭”,但作为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规定》明确指出,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即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2014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胡云腾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第二巡回法庭网站显示,目前该庭除一名庭长外,还有两名副庭长、一名廉政监察员和九名审判员。

庭长胡云腾:要破解“宣告无罪难”

第二巡回法庭的庭长胡云腾,是一位学者型法官。

据第二巡回法庭官网介绍,胡云腾1955年9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毕业,曾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工作。

2002年起,胡云腾到最高法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云南高院副院长(挂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室主任。2004年8月任审判员,2010年12月任审判委员会委员,2014年4月起任副部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胡云腾曾发表过超过100篇学术论文和近40部作品,其中《死刑通论》和《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在国内的死刑研究著作中相当有分量。

2008年,时任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的胡云腾依然在与同行的交流中,一再提及“我是一个学者”。他认为,作为一个法学科研人员,应当创造条件联系实际,法学理论工作者在现阶段应当多关注中国的司法实践,尤其在我国的司法体制正在进行改革,正在建立现代司法制度时期,法学家应当积极参与其中。

胡云腾还曾参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起草工作,是司法改革的操盘手之一。

在一场关于“司法改革”的报告中,时任最高法研究室主任的胡云腾提醒台下的大学生,“我们的司法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司法改革不是追求一些空洞的原则,而是要解决司法实际的问题”。

胡云腾早前曾在《人民法院报》撰文谈“宣告无罪难”。他指出,因思想认识偏颇、有关部门不乐意、被害人不答应、考评机制不科学、社会舆论不服气、法院领导不担当等原因,导致人民法院宣告无罪难。

“最大的症结是严格、公正司法的职责要求没有执行到位,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没有树立到位,对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没有认识到位,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敢于担当的精神没有坚守到位。”胡云腾在文章中指出,必须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根本目标出发,从严格、公正司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审判独立和司法敢于担当等职责要求着手,有效破解人民法院宣告无罪难,坚决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而今,力求破解“宣告无罪难”的胡云腾将担任申诉21年终获再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一案的审判长。

一年审案近900起,缓解最高法办案压力

2015年3月10日9时,审判长胡云腾敲响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槌”,审理了上诉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鞍山供电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辽宁泰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财产返还纠纷二审案件。

据《法制日报》报道,经过两个半小时庭审及半个小时合议后,胡云腾当庭宣读了判决。而这种案件能当庭裁判就当庭裁判的模式,将成为第二巡回法庭审判办案的新常态。

2015年11月,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借款纠纷上诉案,当庭认定上诉人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构成虚假诉讼,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同时对两当事人各罚款50万元。这是最高法认定的第一起虚假民事诉讼案。

第二巡回法庭在成立近一年之际,胡云腾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透露,截至2015年底,第二巡回法庭一共受理876件案子,结案率是93%;接待涉诉信访33000人次,超过最高法本部。

按照规定,巡回法庭庭长和副庭长都要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的,必须自己担任审判长。在第二巡回法庭成立后的11个月内,作为庭长的胡云腾就参加合议庭审理了156案件,其中绝大部分是刑事申诉案件。

胡云腾认为,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既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为更好、更快地保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创造条件;也有利于最高法缓解办案压力,腾出更多精力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出台司法政策,更好地发挥司法引领社会公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