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合影
2016《中国好声音》发布会
网易娱乐6月23日报道 (文/小易)当优质节目模式联系遭遇娱乐市场资本诱惑,从2012年已经做了4季的中国好声音,在第5季将要开始制作之时,瞬间陷入版权“罗生门”当中。然而版权之战升级至此,裁定结果双方都急于表态。
6月22日中午,灿星制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的最新进展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作出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好声音”节目可以按原名播出。”
对此,荷兰版权方Tapla公司则做出回应称:“这是不实的报道,仲裁庭并没有对‘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体的独家使用权做出最终裁定。”
有媒体针对于此致电相关法律人士解读这份香港仲裁庭的裁定是否会对大陆的裁定有影响?法律人士表示:大陆法官会参考香港的裁定,但是香港裁定不会制约大陆的裁定 ,“(如若香港仲裁中心驳回请求)该裁决结果也仅限于香港法域,并不涉及大陆,通俗理解,‘大陆有自己的司法权,大陆的法官判此案时可以参考香港裁决,但香港裁决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案子没有任何约束力。”
随后,网易娱乐致电灿星制作副总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针对于此陆伟又做出详细回应,表示唐德影视发布的所谓仲裁令文件,首先违反了仲裁令的保密原则,涉嫌违法,其次内容也是断章取义玩文字游戏。“他们只截取了我们早已主动放弃的关于voice原模式英文名称的相关权利”。
然而为什么今日公布灿星赢得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关于临时禁制的聆讯,对此陆伟表示,“因为真正的诉求只有一个,驳回Talpa对SMCL/梦响(并通过其延伸至灿星和浙卫)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五个中文字的禁制要求,然而,香港仲裁庭驳回Talpa关于“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的诉求,允许我们制作、播出包含此名的节目。具有排他裁判权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为“中国好声音”并不属于Talpa,所以唐德声称该名称属Talpa是错误和误导性陈述,基于此的北京诉前保全请求更是对法院的欺骗。”
“唐德出示的疑似判决书中的所有内容其实都针对“the voice of...”的英文商标,而事实上这个英文名本就属于Talpa,灿星从未争过。而针对《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汉字名称的判决在第143条。在判决书的此条款中,《中国好声音》五个字以汉字书写形式出现。翻译成中文是:143.仲裁庭驳回申请人(Talpa)提出的与中文汉字《中国好声音》的使用相关的所有禁制救济请求。(因为仲裁令受保密约束,因此我们只提供与此相关的条款)如果媒体对此有疑问,可以向唐德询问判决书的第143条内容”,陆伟如是说。
然而,司法官司是否会影响目前2016好声音的录制以及播出,陆伟最后给观众喂了一颗“定心丸”:绝对不会有影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的官司诉前保全,是针对制作节目中所使用的节目名,对我们自己的原创节目制作及播出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简而言之,作为浙江卫视拥有“中国好声音”名字专利的情况下,依旧可以使用其进行宣传和电视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