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两男子酒后驾车遇交警 慌张互换驾驶位双双被罚)
涉事男子接受处罚
两涉事男子被查
广西柳州市交警部门23日通报,一男子酒后无证驾驶遇上交警夜查,为躲避处罚其与坐在副驾驶的车主调换位置。但车主虽有驾照,却也同样是酒后驾驶。最终,两人“调包计”被交警识破,双双被罚。
据民警介绍,6月22日晚,民警在广西鹿寨县城建中东路地交桥头开展查处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3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BT6xxx的五菱小客车在离交警执勤点约200多米的地交桥底停下。民警隐约看到驾驶座与副驾驶座的人在调换位置。
民警准备上前检查时,该车又缓慢向执勤点驶来。民警拦停车辆后,发现车内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酒味。经反复询问,坐在驾驶室的车主和副驾驶座的男子陈述了两人调换驾驶位置的过程。
经查,驾驶人李某志,21岁,无驾驶资格证。该车车主李某,35岁。经检测,李某志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李某的酒精含量达68mg/100ml,均属饮酒后驾驶。
据两人介绍,当晚,李某志与李某在鹿寨夜市吃夜宵喝酒后,李某志驾驶李某的小客车由鹿寨老汽车站往县妇幼保健院方向行驶。看到交警查车时,李某志慌了神,想到坐在副驾的李某有驾驶证,两人便在离交警查车点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调换位置,借此逃避重罚。
最终,李某志因无证驾驶且酒驾,被交警处以罚款25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临时换位驾驶的李某亦因酒后驾驶被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柳州交警提示: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且使人易困倦,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延长,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应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