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科公告将继续停牌,与另一潜在交易对手未达重大资产重组)
6月24日晚,万科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目前公司仍在与该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谈判,预计该笔意向交易金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也无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为对价。
这是万科首次提及除深圳地铁之外,另一潜在交易对手合作意向的细节。
此外,万科称于6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目前正在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说明回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会申请复牌。
万科公告中还提到:2016年6月23日,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称“我方明确反对万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预案,后续在股东大会表决上将据此行使股东权利。” 华润集团微信公众号随后回应,称“华润支持万科与深圳地铁在业务层面的合作,反对万科管理层提出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预案。华润对于万科董事会审议及表决重组预案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已发函向两地监管机构反映,并质疑议案审议过程的合规性及议案通过的有效性。”
公告称,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除地铁集团外,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交易”)。目前公司仍在与该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谈判,是否能达成最终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目前双方谈判的交易资产范围,公司预计该笔意向交易金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也无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为对价。如该意向交易达到境内外规则所要求的披露要求,则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