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乡县公安局关于6.27集访事件查处情况通告)
通告
公安机关现已查明,张某龙(男,现年26岁,宁乡县坝塘镇人)、欧某江(男,现年29岁,宁乡县坝塘镇人,有吸贩毒前科)通过其所建群编辑和转发文字信息煽动群内人员,参与6月27日上午县政府前坪的非法集会。张某龙、欧某江均已涉嫌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另初步查明,6月27日下午14时许,钟某(女,现年32岁,宁乡县白马桥人,目前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通过编辑和转发文字信息煽动群内人员,到宁乡县白马桥街道爱琴湾小区门口非法集会;6月27日下午周某波(男,现年28岁,宁乡县夏铎铺人,目前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通过其所建群编辑和转发文字信息煽动群内人员,欲于6月28日上午7时到宁乡县人民路步行街口再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上述人员以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名义,采取非法方式反映诉求,蛊惑、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宁乡形象。此外,部分人员通过PS手段截取不完整、不实视频和图片,散布不实信息,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严密侦查中。这些都是典型的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并主动与这些违法人员作坚决的斗争。
宁乡县公安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