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孕妇地铁上喝水 被开罚单“有点冤”

2016-07-22 08:25发布

孕妇喝了一口柠檬水,被开出了一张罚单。原因是,她在地铁上喝水。微博网友“窦窦戈”向我们反映,她怀孕四个月了。有孕吐反应,带了柠檬水。昨天在元通站上地铁,快到集庆门站的时候喝了口水,结果就被开了张罚单。网友“窦窦戈”表示,这张罚单只是书面警告,没有罚款,地铁禁止饮食的规定,她非常理解。不过,她确实是身体不太舒服才喝水的,可能这问题出在了沟通上,忘记解释自己是孕妇这种特殊情况了。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其中“饮”指的就是喝水、喝饮料等。工作人员介绍,因为饮品易洒,如果泼洒到车厢内部,地面湿滑,容易摔倒,也会因此滋生蟑螂、鼠害。

南京地铁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李斌说,如果市民确实是因为天气炎热口渴了,需要饮水或者吃冷饮,可以在站台或者站厅解决。 另外我们现场工作人员会随身携带餐巾纸和塑料袋,如果乘客携带一些饮料等容易抛洒滴漏的食品上车的时候,可以向工作人员询问索要。

  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这类罚单并不会对市民产生任何影响,仅起到警告作用。不过,如果情节严重并且拒不配合执法,将有可能被记录在个人信用系统中。执法人员希望,市民能够主动遵守条例规定,爱护地铁环境,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地铁工作人员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