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购房者提供的开发商开具的购房发票。
一位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5月5日深夜,随着北京通州限购政策的发布,富力中心(富力运河十号(资料、购买、论坛))的一些购房者彻夜难眠。这个坐落在通州的商务型公寓项目,正是在本次的限购之列。
富力运河十号的一批购房者,从去年年底开始至今,先后交纳了一两百万的购房款,但一直没有进行网签。直到6日凌晨起,他们已不再满足新一轮政策规定的购买商务型公寓的条件,也依然没有等到网签的到来。
9日,富力运河十号的数位购房者,向新京报记者讲述了这段限购政策启幕背景下的网签纠纷。
购房者
购房数月始终未办网签
今年2月,李林为她在富力运河十号购买的一套住房交纳了第一笔定金,10万元。这个建筑面积119平方米的住房,正是通州独有的商务型公寓,总楼价约为497万元,产权50年,计划2017年交房。
“我是非京籍户口,名下已有一套房,也不符合通州当时的住宅限购条件,当时商务型公寓还没限购,我就买了一套。”李林说,按照要求,除了定金外,还要在半年内分四次交纳50%的首付款,之后才可以办理商业按揭。3月,她交纳了第一笔首付款,约40万元。
“随后我就去找销售顾问,询问什么时候办网签,但得到的回复是,住建委对预约网签的数量有控制,他们当月的数额已满,暂时办不了,要等等。”于是,李林在4月交纳了50万元的二次首付。
但没过多久,就传出通州新一轮限购的消息,李林再次咨询售楼部门,“这次得到的答复是,要等限购政策出台再办理。”她很担忧,5月底就要交第三次首付了,如果继续交下去,网签办理不了,房子就始终不属于她,如果不交,就会被视为违约。
5月6日,通州的新一轮限购政策正式实施,规定暂停向三类家庭出售商务型公寓: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一套住房的非京籍李林一家,正是在暂停出售的类型之中。不仅是她,富力运河十号的其他购房者中,还有不少人成为“停售对象”。非京籍、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的王先生,去年11月就交纳了购房款,目前已交了约160万元,他说,第一次交钱之后,开发商就以网签数量满了为由没有办理,之后也是不了了之。
据这些购房者反映,富力运河十号总共4栋楼,李林所在的1号楼总共45层,二单元全都没有做网签,有100多户,另外,2号楼的10层以上也全都没做网签,其中有一大部分人现在都成了新限购政策的“停售对象”,“我们曾经找过开发商,想退款,但是开发商拒绝了。”一位购房者说。
更令购房者存疑的是,在第一次交纳购房款时,他们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一式三份,但是开发商当时以需要加盖公章为理由,把合同拿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返还。“现在我们手里只有交每一笔的发票。”王先生说。
开发商
未办网签因官方每月限量
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拨打了富力中心售楼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一直没为这批购房者办网签,原因就是管理部门每月对网签数量有要求,达到规定数量后,就无法再办理了。
对于因一直没办理网签而已成为“停售对象”的购房者,这位工作人员称,限购政策的具体细节,公司领导还在和相关部门沟通,“您这种情况,交钱没网签,我们也会给你们想办法,不会不了了之,你们再等销售顾问的通知吧。”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数次致电富力中心项目负责人以及富力集团宣传部门,但截至9日23时,始终未得到回应。
疑问1
已签合同是否可再办网签?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限购政策执行对象,是以网签时间作为执行界限,“合同不能作为依据,只能按照网签时间为准。”
由此可见,尽管在政策执行前交了购房款、签了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富力运河十号的这些购房者,也仍然会被归类为暂停出售商务型公寓的家庭类型,接下来也无法进行网签。
疑问2
办网签是否有限量规定?
“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购房款后,就应该第一时间去办理网签,以确保购房者利益。”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市住建委并没有对网签的数量进行限制,而且,商务型住宅在5月6日的限购政策出台前,并没有资格审核要求,如果办理网签,很快就能完成。
“按照当前情况来看,半年不为购房者办理网签,开发商行为不合理。”北京市朝阳区律协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张志同律师认为,如果由于开发商单方的原因没有办理网签,造成因没有及时网签而带来的损失,开发商需要承担责任,具体需要根据当初买房时签订的协议内容来判断。
疑问3
开发商因何迟迟不办网签?
张志同分析,自从通州被规划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之后,近段时间以来,区域房价不断上涨,开发商正常收购房款,但却不办理网签,不排除其利用房价市场主导优势拖着不办,等待新限购政策出台后以所处阶段的房价峰值,卖给符合限购条件的购房者。
“未做网签,但开发商有合同在手,如果发生纠纷,可随时毁约,把房卖给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并不影响其销售。”张志同分析,但一旦完成了网签,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发生纠纷,房产就无法再转移。
依据目前情况来看,张志同认为,购房者如果退一步,继续承担住房,网签无法完成的前提下,也会一直面临没有产权的问题。另外,如果开发商接下来再将住房转卖给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此前的购房者就要腾退住房,权益无法保障。
疑问4
成“停售对象”该何去何从?
依照目前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退还房款、索要赔偿。
张志同也建议购房者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但目前富力运河十号的这些购房者,手中没有合同,那就需要提交购买凭证,由开发商向法院举证。
张志同说,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同时赔偿违约金,另外,还需考虑现在房价上涨的部分,作为差价进行赔偿。
项目档案
富力运河十号 据查询,富力运河十号项目位于通州北运河CBD核心区6号线北运河西站,开发商为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7月起陆续拿到预售许可证,8月起开盘,占地面积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为4栋商务型公寓产品,高层板楼。据去年7月媒体在其即将开盘时所做的报道显示,当时富力运河十号的商务型公寓销售均价为3.5万元/平方米,目前,一些购房网站则显示,其均价为4.5万元/平方米。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