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际反假联盟除名 阿里究竟冤不冤?

2016-05-16 12:28发布

国际反假联盟(IACC)14日宣布,在多个欧美名牌的强烈反对下,已暂停阿里巴巴的会员资格。据《华尔街日报》获得IACC发给旗下250名会员的信件中,IACC董事会称,在考虑会员提出的部分担忧后,已决定暂停一个新创建的组别,而阿里巴巴今年4月通过该组别成为IACC会员。一名阿里巴巴女发言人表示,不管是否是IACC的会员,阿里巴巴计划继续跟各品牌和政府合作,一起解决假货问题。

对暂停阿里会员资格不必妄自菲薄

堂吉伟德

作为国内首家加入国际反假联盟(IACC)的网络公司,阿里巴巴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并由此获得了充分的肯定。如今因为个别欧美品牌的强烈反对,其会员资格被暂停。在外界看来,这无异于打脸,并让阿里巴巴陷入了极为尴尬的境地,作为阿里的竞争对手或者是“黑阿里者”,更有了一个取笑和攻击的理由。不过,如果换位思考,站在阿里巴巴的位置上去对比,任何“打脸”式的看待都是一种自我抹黑。

阿里巴巴不仅是国内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同样也是声名显赫的国际品牌公司,因而其打假的标准,自然也是“国际化标准”和“国际化水准”。电商平台有打假的责任和义务,但并不意味着“天下无假”就能很快实现,尤其是在秉持“天下没有难做生意”的经营理念下,较之于打假治理的社会责任而言,阿里巴巴同时承担着另一种民生责任。更何况,“天下无假”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电商作为第三方平台没有执法权,是所有电商平台的共同困境。其打假需要其他力量的共同参与,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各品牌企业、消费者、媒体和其他社会机构或者组织。让平台公司自身单打独斗,要达到预期目标,既不现实也难以实现。

打假则生,不打则死,这是一条基本的生存原则和市场准则,阿里巴巴当然心知肚明。国际反假联盟(IACC)暂停阿里会员资格,其真实原因显然比外界想象中更为复杂。除了国外相关组织对中国固有的歧视与偏见之外,渠道之争的商业利益,包括一些通过知识产权诉讼赚取商业利益的人士包括律师,试图通过以品牌“绑架”舆论抹黑阿里巴巴形象的利益考量,亦是造成资格被暂停的巨大推手。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环境因素若不能得到改善,那么被打脸或者处境尴尬的,就不止于阿里巴巴一家,而是所有中资企业的共同遭遇。

从成立神盾局,到建立庞大的专业打假团队,再到与京东、敦煌网、兰亭集势等30余家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产业联盟,过去十年间,阿里巴巴积累了海量数据,打假数据模型也在不断升级优化,成果日益彰显。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4月至9月期间,阿里巴巴向执法机关推送售假团伙线索717条,获各地执法部门立案的有330条,被破获的案件有279起。如果再考虑到阿里为了帮助莆田系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了“中国质造”战略,培育品牌并走品牌化之路,就不难看出其在打假上的多元化之路,以及采取的标本兼治的策略。只是,正如马云所说,阿里巴巴对网上售假零容忍,多项措施打假效果显著,但要把假货彻底打掉尚需时间。

承认差距并不意味着否定成绩,尤其在自己并不制定和掌控规则,并没有多少话语权的情况下,被暂停会员资格,足以看出国内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所遭遇的巨大歧视,以及面临的艰难处境。对此我们不必妄自菲薄,更不应由此借题发挥。只有保持内心平淡而“不改初心”,清楚地认识到始终如一,做好自己,才能最终赢得尊重。其实,被暂停会员资格“天不会塌下来”,更没有“打脸式的耻辱”。在国际化的当下,寻求合作才能实现共赢,迎着偏见与傲慢前行,才能以宽容换理解,合作打假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读懂“阿里被除名”的弦外之音

邓海建

市场如江湖,打假亦诡谲。上个月,阿里刚兴冲冲宣布“入会”;这个月,就被尴尬“除名”——其间的爱恨情仇,恐怕不是几则风月故事能以说清。毫无疑问,IACC是全球反假冒侵权非营利性组织的“龙头老大”,属下250多个成员几乎个个“声名显赫”。也因此,对企业来说,“入会”是姿态、是权益,更是质量背书。在全球深陷假货舆论之泥沼的阿里,当然需要这样一棵大树。

“阿里被除名”这件事,究竟该如何解读呢?

不久前,一份由经合组织和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发布的报告,揭示了假货难被根治的一大原因:利益惊人。报告指出,全球假货贸易每年的市值逼近4610亿美元。在2013年,这个数字占了全球进口贸易总额的2.5%。假货泛滥不仅是“中国式烦恼”,可以说是世界性难题。逻辑上说,这个时候,哪怕是出来喊两嗓子、支持一下打假的态度,也是很“主流”的事,那么,为什么阿里与IACC的“恋爱”,会被Gucci、Michael Kors等大牌成员活生生“拆散”呢?

这个问题,离不开三个维度:一是市场歧视。在“阿里被除名”前两天,欧洲议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以“压倒性优势”通过一项非立法性决议,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打假也好、知识产权保护也罢,乃至反垄断与反倾销……“中国做派”被戴着有色眼镜窥视,已经不是头一遭了。正因如此,宁可拒绝打假合作而自戕,也不愿与之“坐在一个圆桌前谈谈”。二是利益掣肘。国际大牌奢侈品对电商的“恨”,是个全球化的事情。道理很简单,“奢侈品品牌是希望能够斩断网络销售的渠道,清理掉主渠道之外的销售途径,无论是正品还是假货;阿里的打假模式则是认为假货才应该被清理。”这样的分歧,其实很难“和解”。三是责任强加。打假这件事,一个巴掌拍不响。退一万步说,电商是假货的“销售点”,并非是源头的“生产者”。技术手段与平台手段终究是有限的,而如果忽略政府责任与社会责任,打假注定就成为堂吉诃德式的悲剧。

当然,于消费者而言,“阿里被除名”这件事,更多还是市场环境与执法层面的反思。平心而论,置于成熟市场经济语境下观之,类似淘宝等国内电商上的假货,确实仍有不少。“阿里被除名”固然是复杂的利益裨益使然,但,确实也反证了在打假这件事上,不仅仅是中国电商任重道远。

此前,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要实现这样的愿景,不管怎么说,在网络打假的路上,不能总是让阿里被“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