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对景春华涉嫌受贿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2016-05-16 15:28发布

(原标题: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景春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景春华
景春华

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景春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景春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景春华利用其担任中共河北省承德市委副书记、承德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河北省衡水市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秘书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被告人景春华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