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去库存步入“下半场” 区域差异化凸显

2016-05-20 08:25发布

(原标题:楼市去库存步入“下半场” 区域差异化凸显)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随着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限购政策升级以及传导效应影响,4月份,二、三线城市已经“接棒”一线城市并成为房价上涨新阵地。在销售市场持续升温的同时,房地产去库存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7.27亿平方米,比3月末减少826万平方米,比2月末减少1241万平方米,已连续两个月减少。其中,住宅待售面积4.51亿平方米,比3月末减少894万平方米,比2月末减少1546万平方米,并低于去年末的规模。透过统计数据来看,楼市去库存效果渐显。

据了解,目前已有包括山东、上海、江苏、甘肃等10余个省份出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综合性方案和专项方案。从各个省份的改革方案来看,化解房地产库存被列为重点内容。

其中,山东省明确了房地产去库存的三项任务。控源头方面,就是控制房地产建设量,防止产生新的库存;扩需求方面,就是提高城乡居民购房愿望和支付能力,扩大房地产需求,并提出农民进城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规费减免等优惠,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转用途方面,就是将库存商品房转化新的用途,以免闲置和浪费。

广东省提出的去库存量化目标则更为具体,除了要求到2018年底各地级以上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之外,还要求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比2015年底的1.6亿平方米减少约12.5%,也就是要求在三年里力争再化解20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

江苏省更是提出精准去库存十大举措。要求到今年底,各省辖市商品房去化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月;到2018年底,各市去化周期原则上控制在18个月左右;2020年底,全省实现房地产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产品结构基本合理。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分化存有差别,因此,各省份在制定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时也应差别对待。例如,对于三四线城市城市来说必须要做加法,即增加市场和人口的容量,而这就要提高三四线城市的就业机会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另一方面,也要在供应端方面减少土地供应,着重消化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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