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怎样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平常时候就要看得出来)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二)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这是习大大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平常时候”最常见,“看得出来”并不难,这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
翻开党章,在第三条可以清晰看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必须履行的第二项义务。这里,“带头”“带动”“先锋模范”生动概括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形象描述了“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应该怎么做。
建党95年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一批批优秀的共产党员当先锋、打头阵,以模范行动为党旗增辉,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鞍钢工人郭明义,入党30多年来无论岗位如何变化,都始终牢记职责、勤奋工作、刻苦钻研,是工友们学习和追赶的榜样,其敬业精神还征服了外方专家,被外国友人称赞“一眼就能看出他是共产党员”。多年来,他积极投身希望工程、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等活动,由他发起的以捐资助学为目的的“郭明义爱心连队”已经有2800多人加入,参与郭明义爱心行动的人数达到5800多人。在许多地方,党员已成为志愿服务的骨干和主力: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共有400余名党员志愿者参与了“邻里情”党员公益活动;河北全省党员志愿者总数达到241.3万人,占到党员总数的51%……“郭明义粉丝团”等现象的涌现,不正是共产党员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带动群众、引领社会风尚的生动写照吗?
然而,我们也看到,一些党员“名不副实”,非但不“示范引领”,反而“畏缩不前”。比如,有的党员工作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凡事“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对党员身份毫不在乎,疲疲沓沓过日子、松松垮垮干工作,缺少精气神;有的党员一上网就把自己当作一个纯粹的网民,不但对一些错误观点不批驳、不引导,反而热衷于传播谣言、散布不当言论……凡此种种,哪还有共产党员的样子?对此,群众发出“党员不党员,就差几块钱(党费)”的质疑,真值得深刻反思。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做平常时候就能看得出来的党员,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当前,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徽、四川等不少地方、部门党组织要求党员通过戴党徽来彰显党员身份,一则唤醒党员意识,二来方便群众监督。党徽不仅要戴在身上,更要刻在心里。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要求,从心底牢记党员义务,时时刻刻坚守纪律底线,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让人民群众看到共产党员应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