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讲述在导师工厂经历:有人失望有人争着去

2016-06-03 16:57发布

(原标题:研究生劳动力:多人讲述在导师工厂经历,有人失望有人争着去(图))

5月23日,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14级研究生李鹏是三名遇难者之一。
5月23日,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

看到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李鹏5月23日死在导师化工厂里的消息,杨斌(化名)感觉心颤了一下。

他是合肥工业大学的研究生,和李鹏一样同属化工专业学生。他说,对于李鹏的遭遇,他深有体会——他在研一课程还未结束,就被导师派到工厂“做实验”,目前已经为导师做了五个项目。

在李鹏死于导师化工厂的爆炸之后,“导师是老师还是老板”的争议迅速引起多方关注。

连日来,澎湃新闻采访多家高校的理工科在读研究生,多数反映有过“被迫给导师打工”的经历,有的甚至称自己为工厂或实验室的廉价或免费劳动力。

但也有研究生对“打工”习以为常,觉得给导师干私活算是提前进入社会,一边拿学位一边积累工作经验,“有时导师会给项目分红,有师兄在读研期间买了套房。”

为何有导师要自己搞产业?

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近些年校企合作获得支持,甚至高校人员被允许带着科研成果保留待遇下海经商。此外,以资源导向为主的教师考核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种情况。

苏州大学化工专业的一位教授称,在一些工科专业,对一个导师的衡量标准不是文章的多少而是产业成果,从而迫使导师去做实业。

对此,有学者认为,导师让学生在外实践需注意“度”,还应建立教师职权监督机制,平衡学校、导师、学生三者的权力关系。

“被迫打工”

李宁(化名)是浙江大学机械类专业的研究生,现读研二的他已经在导师的工厂工作了1年多,“可以说读研的每一天其实都在帮老师干私活、打工,我们当面叫老师,背后都是叫老板。”

李宁说,他和同学在实验室里常常一做就是一整天,有时甚至还会加班到凌晨两三点。到了研二,导师还让研究生跟工人一样通宵值班看设备,“最早时值班是一分钱都没有的,后来请外面的工人值班一天一百元,就给我们也发了值班费。”

除了实验室,导师还在外面开了个工厂,李宁和同学自然成为工厂的主要人员。“导师经常叫学生去工厂‘做实验’,这些所谓的‘实验’其实没有技术含量,就是一些体力活,高中生都能干;而且工人们下午5点下班,我们经常要加班到晚上8、9点。”

李宁说:老板’(导师)甚至当众说过,知不知道请一个人过来要多少成本,还包括五险一金什么的,你们就权当学习了。”

他和同学还总要为导师出差,住宿报销,伙食自理。在出差时接项目,导师都是全权交给学生,包括接待客户,陪客户喝酒吃饭。

李宁告诉澎湃新闻,据他了解,对于导师的行为,同学中多数都称受不了。“同学们常私下自嘲,别人都是来读书的,我们是来干活的。”

但学生们不得不隐忍,因为他们毕业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导师手里。“他最喜欢把这些项目跟毕业挂钩,说完不成就都别想毕业了。”李宁说,他感觉未来的命运、发展的机会都掌握在导师一个人手里,学生只能选择忍下去。

“我也想过换导师,但换了会有延迟毕业或不能毕业的风险,而且得罪了导师以后在圈子里还怎么混?”5月30日晚上11点多,李宁告诉澎湃新闻,“先说这么多,今天的活儿还没干完,要不然得熬夜了。”

据澎湃新闻了解,还有不少研究生因不愿被压迫或毕业遥遥无期而退学。据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生物化工专业一名研究生介绍,今年他们团队有2名研一的学生因不愿意去导师的工厂而与导师产生了矛盾,最终申请退学。

希望被“关注”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为导师做了五个项目,大多数都是以学校的名义和别的企业合作。”合肥工业大学的研究生杨斌,进一步解释了导师为何热衷于挂钩企业,他说,校企结合是获得支持的,于是导师们很热衷于接企业项目,“一是因为有高额的现金报酬,二是企业项目的合作资金比较好报销。”

在这样的情况下,杨斌在研一课程还未结束,就被导师派到工厂“做实验”。“工厂的条件很简陋,大部分仪器都是东拼西凑的,氯气通起来四处漏,而我们只是带着一个简易的口罩。”氯气是一种常用的化名产品,常温常压下为黄绿色,对人体有强烈刺激性。

杨斌说,自己去年在工厂呆了2个多月,导师给了1000多元生活费,“他只是叮嘱我们自己要小心点,但其实我们经验有限,很容易发生意外。”

一名化工行业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在正规化工企业,都有严格的操作制度和安全制度,其中很多来自企业、行业多年的生产经验或行业标准。这些操作制度有时甚至严格到,开关一个阀门也要规定有几人在场、有什么操作流程。至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李鹏在导师工厂一边下面加热装有化工原料的锅,一边人在上面搅拌,这在化工生产中也有严格的安全要求,包括加热必须有温度指示和限温措施,搅拌也要注意物料加热后飞溅等隐患,很多化工物料加热后和空气混和,就容易发生爆炸。

杨斌还说,上述工厂“实验”占据了他和同学的大量时间,想做课题、写论文往往也有心无力,“做项目很少能发表文章,而毕业、各种奖励和奖学金都是需要文章的。”

杨斌希望社会和学校多关注一下化工专业研究生的情况,他说,他们中不少人“在用自己的努力给导师换职称和金钱。”

然而无论是李宁、杨斌还是李鹏,他们的经历都并非个例。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光礼在他所著的《中国博士质量调查》一书中曾披露:60%的学生表示承担了导师课题一半以上的任务,甚至有些导师的横向课题100%由学生完成。

此外,这本书中还曾这样描述博士生教育10年来的转变:师生间促膝畅谈、齐头攻坚的情景不再,取而代之的是研究生对导师的劳动力输出,学生帮老师整理事务性文件,清理杂物,甚至做家务。

而除了逼学生当廉价劳动力的导师,还有一种是“放羊”型导师,不管不问。

“我导师是系里‘太上皇’,硕士2年8个月一共对话不超过10句,分别是,老师请您在这签字,老师请你在这签字……最后一次是,老师请你在毕业论文这签字,对是我,我叫张宇。”

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张宇(化名)日前告诉澎湃新闻,研究生阶段几乎没有见到过导师的身影,即使是做项目,也都是导师的一名博士生带着做,平时学业上遇到问题,也一般都是由博士师兄负责。

有人争着去

与李宁和杨斌的经历不同,天津大学城乡规划学的陈旭东(化名)觉得在他们专业,能给导师“打工”,是一种幸运。

陈旭东今年已经确定被保研到本校,他说,在他们专业,给导师“打工”是众所周知的“秘密”,学生们也都习以为常。“我们主要目的就是学习和锻炼,其实也不用管作业到底是老师想出来的,还是他的私活,自己做好项目、学到知识就可以了。”

陈旭东说,他已经通过跟师兄师姐了解到,研究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导师工作室里度过,“这也算是半进入社会了,能提前接触一些现实的项目,对未来发展有好处,有时候同学们还会羡慕产值高的工作室。”

陈旭东还说,一般项目完成后,导师会给参与的研究生发一些补贴,有时还会给分红,“我听说有师兄读博期间就用分红买了套房,我觉得给导师‘打工’其实没外面说的那么惨。”

华中科技大学生物医学博士小罗也有跟陈旭东同样的看法:“我们实验室也有导师在学校附近一个开发区开了个公司,会让自己的学生私下帮他干公司的活。我个人认为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帮老师打工干一些活也无可厚非。毕竟以后想找导师帮忙的话,也比较容易开口,可以说是在帮自己积累人脉。”

据澎湃新闻了解,在很多课题、项目紧张的专业,甚至有些研究生争着给导师“打工”。

2010年吉林大学教授李云彪通过3年的调研发现,中国研究生数量从2000年招生39.7万人,到2010年提高到140万人,十年内扩招3.6倍。而近两年,虽然“考研热”有所减退,但2016年研究生的报考人数仍高达177万人。

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并非每个学生都在读研期间接触项目,不少人在读研期间连课题都没接触过。

“知乎”上有一名土木桥梁方向的研究生这样提问:“给导师打工一年以上是否合理?”下面有一名“过来人”回答:你这种是正常现象,如果你不准备读博,这个一点儿都不亏,你得到了学位证+一年的工作经验,在求职的时候还是很有优势的。

因此,据澎湃新闻了解,在个别专业,甚至出现了研究生争着在导师工作室“打工”的现象。“就算免费在导师的律所工作也是愿意的,如果一直在学校不接触实例,感觉好像什么都没学到,以后工作也不好适应。”一名法学研一在读的学生如是告诉澎湃新闻。

国家鼓励校企合作

如前文杨斌所言,导师热衷于开工厂、接项目,其大背景是近年国家政策对校企合作的鼓励。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是源头创新的主力军,须大力增强其原始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如何发挥主力军作用?《方案》指出: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

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建议: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在导师方面,《方案》甚至允许导师下海经商:允许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

对此,苏州大学化工专业王教授应证了这一政策。他告诉澎湃新闻,正如大势所趋,在工科专业导师不会做实业基本就没有了存在意义。

“工科专业对一个导师的衡量标准不是发表了多少文章而是产业成果,因此导师们不得不做实业”,当然,做实业成功了也会带来经济上的收入。

“但在我们国家,985(高校)是核心、211(高校)是骨干的科研领域,真像韩春雨老师(河北科技大学副教授)在普通高校、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做出成绩有几人?”王教授说,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导师有时不仅要“压迫”学生,甚至还要从其不多的生活费里倒抽出钱来。”

对此,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徐教授也提出了类似看法。他表示,目前教授分为两类,一种是做基础理论研究,扎根实验室做实验写论文;另一种是科研偏时间,满足国家需求,服务经济建设。

他说:“国家是希望科研实践类的教授可以多一些,能将研究与产业化结合,而教授要把研究进行转化,大多都要与企业进行合作的。”

教师考核偏科研

导师创办实业,也离不开目前教师考核体制“所迫”。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中国目前教师考核还是资源导向型,导师能拿多少课题、项目、经费,是重要考核指标。“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能完成考核指标,学校对教师的其他表现,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熊丙奇说,像李鹏事件学校是明确规定教师不得兼职、经商,但导师仍在外开公司,且未见学校查处,正与考核机制有关,“课题多的导师在学校里是‘红人’,学生也得为导师的项目、课题‘服务’,因此把学生作为‘打工仔’的现象就更为严重了。”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3月国务院曾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关于“完善职称评价条件”的第三点指出:鼓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对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人员申报相应职称的,将其企业带动就业,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且维持一定年限作为业绩评价条件之一。

对此,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徐教授表示,学校一般不会鼓励老师在外办实业,但鼓励产学结合,让导师和一些有资质、有研究的大型企业合作。

他说:“如果研究生的研究项目和该工厂的生产密切相关的话,我们也会安排学生去工厂,但这个要经过学院或学校的批准,对方工厂也必须要有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对学生安全负责。”

而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硕士导师俞教授也委婉表达:“导师做不做实业其实是个人选择,有的偏学术,有的偏事业,但项目做得少可能收入就少一些,评职称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但他个人并不赞成导师创业,“我觉得还是应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做好本职工作最重要。”

“工科生不去生产一线就像书呆子”

前有政策鼓励,后有职称压力,但导师让研究生进公司或工厂“打工”是否合理?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提出,研究生教育不仅仅是在学校里听课学习,也需要强调“做”。“学生们有时候太理想化了,学习不可能只是在实验室里原生态做实验,这种想法还停留在中学阶段‘出成绩、考高分’的思想。”

他认为,只有学习实践相结合,才能让学生有一个比较大的视野,深入了解自己所在的行业。“只要是和研究方向有关的,下工厂或帮导师打工的形式,其实都是可以的,事实上这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但他指出,在实践时应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安全。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徐教授也提出了类似看法,他表示:“如果说理工类学生不能去生产一线的话,只会读书、写论文,那就是类似我们之前说的‘书呆子’,不会做事情。”

但他认为,李鹏的事件是一个个例,“老师让学生到自己的工厂打工,最后的成果转化应该是共享的,而且打工这个行为要经过学校、学院的批准同意,否则就是个人行为。”

他表示,在他们专业也有不少学生在企业或工厂工作,“像的现在的学生就在襄阳的一家工厂做研究,这也是经过校方批准的,学生的补贴都是按照企业标准、该行业的标准发放。目前博士大概是4500元/月,除了来自国家经费的补贴,还有一部分项目补贴。”

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硕士导师俞教授也表示,一般导师让学生做项目都是以实践为主,过分压榨学生的导师时有听说,但都是少数存在。“有时学生和导师之间可能也存在误解,导师要求比较严格,学生接受不了,就觉得好像导师在压榨自己。”

“在美国教授开公司的事情也不罕见。”苏州大学化工专业的一名教授认为,导师开公司并不是事件的重点,重点是导师该如何把握公司和教学的关系。

他说:“公司业务最好不和学校业务有过多的重合,学生参与的时间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基础教学不完成,整天琢磨着赚钱肯定不行。”

应建立教师职权监督机制

对于以上学者的观点,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张宇也表示赞同。

他认为,导师在外办企业无可厚非,让研究生过去帮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学生能力,但工作量要把握好,“如果是1、2个月的实习,同学们都不会有很大意见,但长年累月的‘打工’就受不了了,更别说被导师刻意延迟毕业。”因此,他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督保障学生权益。

在知乎上也有研究生表达了同样的诉求:“李鹏工厂身亡、电子科大学生联合扳倒教授、邮电大学研究生自杀…每每出现问题都是说该如何规范导师行为,学校该如何管理,但该建立什么机构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平衡学校、导师、学生三者间的权利关系才是当务之急。”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王雁接受《青年报》采访时也提出,如果是企业面向问题导向的一些科研项目,学生适当的参与,从人才培养角度的看还是有益处的,并不能因为这起事件而因噎废食,模糊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明确相应的责权利,落实规范,让学生在自愿认同的情况下参与课题,提升科研能力。”

如何建立机制保护学生?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大学要构建合理的行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关键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让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和受教育权得到明确界定,不能让“丛林法则”变为堂堂大学的生存法则。

此外,他建议学校行政部门应制建立对教师职权的监督机制,在学校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中,成立独立的教师伦理委员会,对教师在教育和学术活动中违反规定、侵犯学生权利和学术的不端行为,进行查处,这样才能规范导师职权,让导师和学生关系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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