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生因网络聊天与女生结怨被群殴欺凌

2016-06-06 16:18发布

(原标题:湖南一男生聊**结怨女生被群殴:连发学生欺凌,校长被调查)

网传视频曝出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一男生在校外遭人群殴”,6月6日,沅陵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涉事的三名学生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这段拍摄于厕所的视频时长1分58秒。视频中,一名男生遭到一名女学生连续扇耳光,另两名男生朝这名男生头部猛踹。视频中被打男生未还手,还被要求下跪道歉说“对不起”。

有网友爆料称,视频中的学生是湖南沅陵凤鸣学校学生,事发地位于该县沅陵镇鱼池溶一巷子里。根据视频出现的“骂不骂了”、“道歉”等声音等判断,打人事件或因被打男生和打人女生相互结怨有关。

对于网传信息,沅陵县委宣传部网宣办工作人员6月6日告诉澎湃新闻,6月3日,网传“中学男生被多人殴打”事发后,沅陵县迅速成立了公安、教育、地方政府、学校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联合调查组查明,欧某某(女,14 岁,凤鸣学校初三学生,事件主导者)与李某(男,15 岁,视频中被打者)系同学,两人因** 聊天发生纠纷并结怨。2016 年5 月14 日(星期天),欧某某(女)邀约欧某某( 男,14 岁, 辍学)、瞿某( 男,17 岁,沅陵职中高二学生)及同学杨某、欧某、李某某、曹某某等,将李某带到沅陵镇鱼池溶一巷子内。随后,瞿某、欧某某(女)、欧某某(男)先后对李某进行殴打,期间,瞿某数次用脚踢李某头部,欧某某(女)则要求杨某拍摄视频。李某受轻微伤。

沅陵县网宣办6月5日发布通报称,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沅陵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欧某某(女)、瞿某(男)、欧某某(男)三人进行行政拘留12天,并各自处罚500元。未参与殴打李某的杨某、欧某、李某某、曹某某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通报称,鉴于凤鸣学校连续发生两起“学生欺凌”事件,沅陵县教育局决定对凤鸣学校校长停职处理,并立案调查。对凤鸣学校、沅陵职中的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