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社区7名干部受贿超8千万 集体"翻船"

2016-06-10 20:58发布

(原标题:7人受贿超8000万元 河北一社区居委会干部集体“翻船”)

新华社石家庄6月10日专电 记者日前从河北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7名干部因受贿集体“翻船”,收受的贿赂款项总计超过8000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石家庄市裕华区位同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马长江、原社区居委会主任邢君海、居委会委员侯志永、妇联会主任李蕊、原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主任苏志刚等7人,在2009年至2011年间,借社区城中村改造,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石家庄锐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贿赂款共计8000多万元。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崔少波介绍,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苏志刚和马长江、邢君海等7人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今年4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现正等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