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拆迁户勾结地方官员骗取补偿款)
为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昨日下午,广东省召开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扶贫办等27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去年以来立查涉农犯罪1324件
林少春强调,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不仅是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服务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专项工作。
据悉,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24件1737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40.3%,其中,重特大案件872件1044人,县处级要案43人,厅局级案件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684多万元,得到省委书记胡春华批示肯定。
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
据介绍,在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重点查处三大环节职务犯罪。一是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环节536人,占涉农犯罪总人数(下同)的30.9%。犯罪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领域,多表现为贪贿与渎职犯罪交织,拆迁户、村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大肆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如东莞市黄江镇原镇委书记伦锦洪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案。
查办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环节378人,占21.8%。犯罪涉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贴、渔船柴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种粮种植补贴、农机补贴等八个项目。如汕尾、湛江、阳江、汕头等地查办渔船柴油补贴领域犯罪42人,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查办农村社会保障环节210人,占12.1%。主要涉及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款、城乡医保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扶贫款等。如河源紫金县蓝塘镇和睦村村干部甘质彬、曾亦元、陈杏红、邬利明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低保款、专项扶贫款、农房改造款38.5万元。
专项突查:村“两委”人员涉案多
据了解,专项工作突出查办两个重点群体。一是农村“两委”人员。从查处的案件看,村“两委”人员涉案多,共立查485人,占27.9%;其中村支书和村主任262人,且窝串案特征明显,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相当突出。如惠州惠阳区良井镇围龙村委会书记兼主任文奎斌等10名两委干部贪污1125万元人民币征地补偿款案。
二是基层涉农主管部门人员。在立查的422人涉农主管部门人员中,基层人员占了76.8%以上,部门领导干部犯罪情况突出。如梅州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系列案,立案31人,其中县(区)畜牧局、农业局、发改局正副局长21人。